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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业主权利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业主权利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物业管理、区分所有权、业主维权指南、地役权、房屋质量、房屋延期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区分所有权]
因迟延交房,北京一开发商被判替退房人还贷
购房人因开发商迟延交房而退房后,银行贷款究竟应该由谁来还?今天,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银行起诉退房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解除了银行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并判决开发商向银行偿还1200余万元的贷款本金和相应利息、罚息。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9月,被告张某为投资需要而向被告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了4套写字楼和1套公寓,为此,张某向北京一家银行申请了1500万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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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区分所有权]
什么样的房型尽量不要选?
客厅不独立:客厅左右都有通往卧室的门,这样的客厅毫无独立性可言,家人出入卧室都须经过客厅,如果有客人在谈话,实在是不方便。 2、卧室不私密:客人去客厅,首先要经过卧室的门才能到达,这样使卧室无私密性可言;另外,卧室不能距离邻居的窗户太近,否则,岂不是在别人的监视或监听下生活。 3、厨房欠考虑:厨房的水龙头与切菜案台不在同一侧,没有并联,这样把洗完的菜拿到案板上很不方便,把水淋得满地都是,常常有碎菜掉到地板上。 4、卫生间居中:这不利于浊气散发。厕所居于住宅中部,厨厕相连,不能对外开窗,致使厕所门和排气窗经过厨房,污染了厨房卫生。 5、异型房:用“垃圾”空间打造的异形房房子不能选。比如三角形,多边形,室内空间有锐角的房子尽量不要选,这样的房子利用率很低,常常造成面积的浪费。 专家建议,购房者应尽量选择方方正正,比较“规矩”的房型。这样的房型改造、设计比较容易,也不容易造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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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区分所有权]
购买底层房屋应注意哪些问题
将来会被业委会起诉,将面临拆除。 对于底层的选择,还是要慎重,防潮、安全等问题在短期内可能无法发现问题,所以,如果要买底层,还是建议购买二手房,只买那些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底层房屋。 (本文作者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李仁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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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区分所有权]
交房时,开发商应出具哪些材料?
开发商应当:(1)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 、 《住宅使用说明书》;(2)出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根据预售合同约定出示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3)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其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非住宅交付则应根据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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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区分所有权]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梅新和律师,湖北黄冈人,武汉大学、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北京大学在读经济学硕士;法律咨询电话:13241858247;传真:(010)84991304;梅新和律师官方网址:www.meixinhelawyer.com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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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这样,房管局的行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产生了实质影响,因而具有可诉性。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诉讼地位 物业管理委员会不是法人,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但是,物业管理委员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以业主大会的名义进行活动,由业主大会承担行为责任。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作为诉讼法中“其他组织”参加诉讼,这即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符合业主大会组织松散、管理不严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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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委员会与房产局备案审批之诉讼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与改选均需要经过房地产管理局登记,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有自己的组织章程和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应该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针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曾经产生过争议,目前,北京市法院系统认可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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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张生贵律师(13240422999)解答:应当承当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中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这说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在诉讼中属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个体工商户对外产生的债务,实际经营者理应承担清偿责任。对于业主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城堡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且业主有过错,故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于实际经营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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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区分所有权]
因无法凑齐首付款退房的几种处理方案
因银行贷不足或贷不了款,买方又凑不齐首期款而想退房的,买方应第一时间发函通知业主无法履行合同,而业主可考虑没收定金及获得一定赔偿的情况下协商及时解除合同,避免因房价下跌造成更大损失。例如100万元的房子,价格下降到95万元,买方如果明确发函提出无力支付首期款无法履行合同,而业主继续拖时间导致房价下降到80万元,那么业主也是拿不到房价下降20万元的损失,而是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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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区分所有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共有人能否优先购买
共有房屋是指房屋不仅属于一方所有,而是几个人共同对房屋享有所有权,都能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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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区分所有权]
退房手续:按揭贷款的房屋如何退房?
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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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区分所有权]
退房后按揭贷款还未还清的该怎么办?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房屋面积问题等理由退房的,而房屋上办理的按揭贷款还未还清的该怎么办?有这样一种误区:退房后,房屋所有权已经重新回到出卖房(一般是开发商)那里,因此银行贷款的还款责任应当由原出卖人承担。 其实,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银行贷款是房屋价金的一种支付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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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物业管理]
小区业主抢滩种菜 律师认为属侵权
有损小区形象,不赞成。”居民范女士说。 另有居民认为,种菜跟绿化完全是两码事,小区的整体绿化布局、植物交错配置等都有科学的要求,这样才能显示出整体的艺术性和美化效果。小区里植 上草皮、种上树搞绿化,能起到很好的装饰效果,但如果铲掉草皮种上萝卜、白菜等蔬菜,小区的环境会大打折扣,危害整个小区居民利益。
咨询律师:
刘波
[业主维权指南]
相邻业主、使用人因房屋维修、使用等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时,相邻业主、使用人应予配合。因相邻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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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区分所有权]
隔壁建房导致墙壁开裂算侵犯相邻权吗?
房屋墙壁开裂是不是因为隔壁建房造成的,需要到相关的房屋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如果证明的确是因为隔壁建房导致的墙壁开裂,那么隔壁建房者就侵犯了物权法规定的相邻权。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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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将小区物业服务转包给其他人经营吗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义务责任是并存的统一整体。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将小区物业服务转包给其他人经营 吗?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下面华律小编通过一具体的案例为您解答。 原告:某小区物业委员会 被告:惠州某物业管理公司 李某 案情: 2009 年5月1日,原告购买了演达路某小区楼房后,与被告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一负责小区的物业服务。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物业管理]
房子质量有问题,业主能否拒交物业管理费?
开发商的问题而拒绝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确实是开发商的一个部门或者有其他的资产纽带关系,那么,房屋质量若有问题,业主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这实际上可以理解为一种债务的抵销。
咨询律师:
刘波
[区分所有权]
调控力度不断加大为何房价还是上涨
提高农民收入,为何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却不断拉大?上世纪90年代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为何至今难以完成?房地产价格调控力度不断加大,为何房价却逐年上涨?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两会采访中发现,上述三大直接关系城乡百姓生活的“民生话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纠纷:业主财产被盗,能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吗 ?
被告:惠州某物业管理公司 2009年5月,原告购买了惠州市上排某小区楼盘后,与被告签订了新房入住协议书。 6月18日,原告下班后将摩托车未加防盗装置就停放在小区内。第二天上班时,突然发现摩托车不翼而飞,便立即报警,此事至今未破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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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主维权指南]
房子没住,业主应当交纳管理费吗?
业主将物业建筑物专有部分空置后,并不意味着可以减少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量。电梯、共用照明、消防等仍要维持。因此即使房子没住,业主也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
咨询律师: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