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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买卖的风险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随着我国目前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及住房改革制度的逐步推进,房地产二级或三级市场日渐活跃,二级或三级市场的机制正处在逐步形成的阶段,这种机制包括融资、交易程序、规范管理、法律法规的建立等,但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因为房地产二级或三级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尤其是法律法规的严重滞后,导致了目前产生了为数不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已占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比例。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权利有瑕疵的房屋买卖纠纷
无证或权利受限二手商品房“交易”的有效途径 现实生活中,即便是全国性的知名房产中介公司,对于上文所列四种情况下的二手房交易中,仍普遍直接采用《房屋买卖合同》方式签约,其无效的后果的明确和严重的。那么是否上文所列四种情况下的二手房,在任何条件下所签订带有转让目的的协议都是无效的?答案是否定的,即通过某种特定的形式,双方签订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 在工作实践中
咨询律师: 胡骅
签订一份可靠有保障的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房屋买卖合同不仅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且还是房屋买卖的凭据,如果出现纠纷,一切只能依靠合同了。那么如何才能签订一份可靠有保障的房屋买卖合同呢?小编为您归纳了12中方法,让您签订一份可靠有保障的购房合同。 【招数1】变更信息专递送达 要求开发商变更任何信息,都要以书面方式通知购房者,即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送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不断增长的房价让民众们绷紧了神经,为了能有一席之地,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观念使得人们总是要想方设法的获得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屋方能获得幸福感,于是二手房以其较为实惠的价格而不断走俏,然而因为二手房交易而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咨询律师: 胡骅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等部委《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江苏省住建厅等厅局《关于转发(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规范我市存量房经纪和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的意见》,制定本细则。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实行网上交易管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税费
二手房买卖税费问题 一、买卖双方税费有不同 1、对买方来说,需要交纳契税。 根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对2010年10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90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普通住宅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144(含144),且属于家庭唯一普通住宅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 2、对卖方来说,需要缴纳的税收主要有: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有: 1、 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 (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 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 个人所得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
的付款条件是不一样的,仅仅价格相同不是法律上所认可的“同等条件”,如果享有优先权的承租人想买该套房屋的话也必须和另一买方乙一样一次性付清现金30万元,假如承租人无法达到该要求的话,其优先购买权就失去了,该套房屋就应卖给另一买方乙。 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目的不仅仅是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也同样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因此,对于优先购买权一定不要认为只要是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房屋的情况下就有优先购买权,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江西省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
咨询律师: 胡骅
③买卖双方签署《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④买方支付定金及首期或全款做资金监管 ⑤买方申请按揭贷款 ⑥卖方赎楼、注销抵押登记,收取定金 ⑦买卖双方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递交过户申请 ⑧缴纳房地产交易税费 ⑨买方领取新房地产权证,解除首期款或全款监管 ⑩买方办理抵押登记,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交楼及水.电.煤气.等过户 备注: 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购房人以首付与银行按揭相结合方式付款,房产公司以格式条款的方式约定,一旦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则购房人应于短期内付清购房余款。该约定违反了格式条款提供方公平拟约的义务,明显加重了购房人的责任,应认定无效。 案情 刘岩系在校大三学生。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困境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小编整理资料后为您提供 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困境 的知识,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录律咖网进行 法律问题咨询 。或拨打律咖网法律咨询热线电话 :4006012708进行了解。 【按揭贷款】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困境 (一)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按揭中所涉及到的登记办法、登记机关等相关内容。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小编整理资料后为您提供 揭购房八步 的知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下面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小编整理资料后为您提供个人办理按揭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详细流程的知识,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录律咖网进行法律问题咨询。或拨打律咖网法律免费咨询电话:4006012708进行了解。 【按揭贷款】个人办理按揭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详细流程 (一).在销售现场开发商将依法向您明示或展示以下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有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不然的话,属于无效合同。下面律咖网小编对于网友提出的房屋纠纷法律咨询相关疑问进行了一些相关资料整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房屋法律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民事法律咨询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新国五条出台后,易产生的几类房产纠纷如下所述: 一、20%的个税由谁来承担?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申诉
沈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将一七旬老太撞成一级伤残,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审理过程中,他与朋友王某恶意串通以低价将其房屋卖给王某,伤者诉至法院。2005年5月30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04年4月27日,在328国道26k 100m处,沈某驾驶小型货车与骑人力三轮车的七旬老太钱某发生碰撞,致钱某受伤住院。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买房租房有6大骗局
倾其所有甚至预支今后几十年的收入来买房,有的实在买不起就只能租房。但就在这买房、租房的过程中,却有不少人掉入了不法分子精心设置的陷阱中。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针对近年来办理的房屋买卖、租赁中发生的诈骗案件,总结分析了6种“房骗”作案手法
咨询律师: 胡骅
申请人身份证明; l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l 地税、财政部门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及完税凭证; l 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住宅房需提供); l 资金托管协议和凭证; l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l 存量房买卖合同; l 房屋出租的,应提交租赁备案表和承租人放弃购买的证明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如何出具买房的出资证明
买房出资证明有哪些 根据购房条件的要求,购房可以用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因此,在收集买房出资证明时,需要按照出资方式进行收集。如,采用现金的发票、收款收据;采用支票的付款的收收据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1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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