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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市支公司诉林某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二终字第29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海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88号。 法定代表人彭克宁,经理。 诉讼代理人夏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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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 某宗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
徐某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北滘营销服务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佛中法民二终字第59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徐文广,男,汉族,1971年10月19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上涌街303号。 委托代理人: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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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诉赖某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佛中法民二终字第44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经委大厦一、六两层楼。 负责人:李宏,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戴兴才、王银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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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保险赔偿金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佛中法民二终字第60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何绍明,男,汉族,1983年11月29日出生,住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山村338号。身份证号码:440684198311290411. 委托代理人:梁兴强,广东共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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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不锈钢材料经营部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佛中法民二终字第64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禅城区红日不锈钢材料经营部,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澜石有色金属材料市场第2座6—9号铺。 法定代表人:何达铧,经理。 委托代理人:谢灿荣、许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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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某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 佛中法民二终字第80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谭杰标,男,汉族,一九六四年二月八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香基路供销社宿舍。 委托代理人陈志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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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目前尚未有严格的规定和标准。一般来说,是按照实行形式、保险种类及保险标的(具体承保的对象)种类来区分的。如: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各种保险。关于所称"保险事故"是指发生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从实际的形式上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强制保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推动保险事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签订财产保险合同除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我国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的主体必须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各级保险公司。其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保险方的名义签订财产保险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投保人所有或管理并与之有利害关系的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标题】何省昌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泽县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总期号】2 【类型】典型案例 【子类别】经济 【正文】 何省昌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泽县支公司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原告人:何省昌,男,三十三岁,河北省深泽县人,系该县西河乡干部。 被告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泽县支公司(原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泽县代理处,以下简称深泽县支公司)。
咨询律师: 胡骅
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请求,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范围内具有代替被保险人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有关代位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权只是在保险赔偿金的范围内,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咨询律师: 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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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在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人时,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赔付后,能否向投保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对此,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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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指南] 怎样办理变更手续
在保险期间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根据《保险法》第20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 合同的变更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变更(主体变更),一般多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变更;保险利益变更(客体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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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胡骅
[保险合同指南] 责任保险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第三人既不能依照仲裁条款向保险人提出仲裁,保险人也不能强制第三人接受仲裁。虽然该理论承认维护 当事人的合意是构成仲裁的基础,但却与第三人是被保险人替代者的地位相冲突,随着实践的发展,一些学者提出了新的学说试图扩张仲裁条款对第三人的效力
咨询律师: 胡骅
[保险合同指南] 有关保险的"法律常识"
什么是如实告知义务?违反告知义务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对投保单、体检报告及其他投保问卷所提出的各项询问事项如实向保险公司书面告知。法律之所以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因为只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而保险公司一般只是根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或保险费率水平。因此,违反告知义务,投保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本报苏州1月26日电 唐某发生交通事故败诉,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被要求赔偿并承担诉讼费。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条款拒绝支付诉讼费用。今天,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保险合同免责格式条款无效,唐某因受害人提起诉讼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属保险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8月11日,唐某将自己的小客车向被告保险公司投保,签署了保险公司出具的格式条款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以最快速度在规定时间内就近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若是火灾、水灾,应尽力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进行抢救,防止或减少损失。 2、调查核实。 3、家庭财产保险出险后,需持有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证明,受损物品清单,购物原始发票等。 4、《保险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财产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后财产保险理赔程序
第一步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妥善保护好现场 ,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 ,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 第二步核定: 1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 ,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 ,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 ,估算合理费用
咨询律师: 刘波
签订房屋保险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特定房屋保险而签订的由投保人交纳一定保费、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 任的协议。房屋保险合同有保险单、保险凭证两种形式。 保险合同一般都是定式合同,即由保险公司统一制定内容、格式的合同,投保人可以 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一旦选定某一公司投保,则接受其全部条款,而不能自行约定,房屋保险合同也不例外,它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①保险 人、投保人的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等; ②被保险房屋的地址,具体的市、区、街道、门牌号码等; ③被保险房屋及 附属设备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自行估算或按帐面价值计算); ④保险金额(不得高于投保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实际价值); ⑤保险责任,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⑥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⑦理赔办法; ⑧保险合同有效期间的起止日期; ⑨保险费交付办法或保险储金交付、归还的办法。 投保人决定投保后,向有关保险 公司提出申请,填写“投保单”。在这个过程中,投保人应认真审查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的规定,保险公司有附加条款的,一定要把附加条款看清 楚,概念模糊的应请保险公司作出书面
咨询律师: 刘波

保险理赔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3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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