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潘德诉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行政不作为一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3)佛中法行终字第3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潘德,男,1932年3月28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文锋东路21巷3座5-202.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教育中路2号。 法定代表人:毕勇骏,局长。 委托代理人:翁汉仕,该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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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振江,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助理。 上诉人三水市大塘镇永丰冶炼厂因诉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作出的三府[2003]5号《关于大塘镇永丰冶炼厂责令关闭的决定》(下称《关闭决定》)一案,不服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3)三法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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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王莉,郑州市中原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 原告郑州市汝河饭店有限公司不服被告郑州市中原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2002年1月18日作出的第200101010106号缴纳排污费通知书,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汝河饭店法定代表人王福印、委托代理人崔世录,被告郑州市中原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委托代理人王莉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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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原告尹凤礼诉被告唐山市卫生局不履行行政处理法定职责一案
人唐山市第二医院。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院长。 委托代理人郑继好,该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马铁鹏,该院手外一科医师。 原告尹凤礼诉被告唐山市卫生局不履行行政处理法定职责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尹凤礼及其委托代理人徐天忠、被告唐山市卫生局委托代理人卢宁、第三人唐山市第二医院委托代理人郑继好、马铁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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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上海再胜源干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因行政强制决定一案
法定代表人刘俊,上海市卫生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葛燕萍,女,上海市卫生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刘雪峰,男,上海市卫生局工作人员。 上海再胜源干细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胜源公司)因行政强制决定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4)黄行初字第4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04年9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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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代光荣诉江北区卫生局不履行许可法定职责上诉一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4)渝一中行终字第41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代光荣,男,1951年5月1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重庆市江北区寸滩兴药村9栋2单元1-2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局,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白云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刚,局长。 上诉人代光荣因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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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李阳诉利津县卫生局卫生行政受理一案
月明,男,1954年6月15日生,汉族,利津县卫生局副局长,现住该单位。 利津县人民法院就李阳诉利津县卫生局卫生行政受理一案,于2005年10月20日作出(2005)利行初字第46号行政判决,上诉人李阳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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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陈卓平诉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局卫生行政批准上诉一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5)佛中法行终字第4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卓平,男,汉族,1957年7月27日出生,住佛山市文沙路23号11座504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局。地址:佛山市江湾三路28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江汉基,局长。 委托代理人:谭晓泉,该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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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执法局因莫文昭诉其行政处罚一案,不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3)顺法行初字第3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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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陈方敏,重庆宏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敏,重庆宏愿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乔和奎诉被告巫山县卫生局不履行恢复村医生资格法定职责一案,原告于2005年5月25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6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乔和奎的委托代理人唐作翠、张大军,被告法定代表人向明的委托代理人陈方敏、周敏,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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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原告乔和奎与被告巫山县卫生局行政赔偿案
法定代表人向明,局长。 委托代理人陈方敏,重庆宏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敏,重庆宏愿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乔和奎与被告巫山县卫生局行政赔偿一案,原告于2005年5月25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6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唐作翠、张大军,被告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陈方敏、周敏,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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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陈其敬诉卫生局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案
4日出生,汉族,永川市卫生局干部,住永川市中山路办事处英井路110—1—3号。 委托代理人江模国,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陈其敬不服被告永川市卫生局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案,于2005年5月23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于同月25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6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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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南郑县军干所福苑饭店因汉中市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一案,不服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汉中行初字第04号行政判决,于2004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5年1月6日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1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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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原告郭学敬诉被告河南省卫生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2)金行初字第72号 原告:郭学敬,男,身份证编号412928351221031,现住河南省社旗县城郊乡教育办公室家属院。 被告:河南省卫生厅。 法定代表人:刘全喜,厅长。 委托代理人:王传中,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委托代理人:赵琳,河南省人民医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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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张保国诉河南省卫生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传中,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委托代理人: 赵琳,河南省人民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 原告张保国诉被告河南省卫生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于二O0二年十二月九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二OO三年一月三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张保国的委托代理人王永全,被告河南省卫生厅的委托代理人王传中、赵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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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陈有文、何玉凤不服县计生局行政处罚案
委托代理人陈绪安,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叶方明,法制股长。 原告陈有文,何玉凤不服被告石泉县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计生局)行政处罚一案,原告于2003年5月1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6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及委托代理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03年3月13日被告计生局作出罚字(2003)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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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周杰生诉佛山市南海区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行政征收上诉一案
因诉佛山市南海区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行政征收一案,不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南法行初字第1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认定的事实:1995年1月原告周杰生与前妻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1996年9月23日,原告与英德市云岭镇新岭乡新群村未婚女子邓莉萍非婚生育男孩周智基。1999年2月15日,原告与邓莉萍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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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莲花路69号。 法定代表人:林秀娟,主任。 委托代理人:范永胜,祖庙街道办事处干部。 上诉人曾观伙、潘异花因诉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祖庙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一案,不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3)佛城法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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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杜梅兰诉佛山市高明区人和镇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合同一案
上诉人杜梅兰因诉佛山市高明区人和镇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合同一案,不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02)明行初字第10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原审认为:上诉人杜梅兰在1999年1月13日已就被上诉人不履行行政合同向本院提出诉讼,因未能提供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行政法律关系的证据,本院在1999年3月9日以(1999)明行立字第1号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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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原告章晓红诉被告丽水市莲都区计划生育局
第三人董成有,男,1955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括苍路143号,与原告系夫妻关系。 原告章晓红诉被告丽水市莲都区计划生育局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争议一案,原告于2003年3月11日诉来本院,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3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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