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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律咖师事务所律师。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杰犯贪污罪,于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作出(2004)龙刑初字第9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陈杰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董鑫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陈杰及其辩护人高明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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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冼素红犯贪污罪一案
现押于佛山市高明区看守所。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冼素红犯贪污罪一案,于2005年10月20日作出(2005)佛明刑初字第27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冼素红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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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7月1日出生于广东省鹤山市,汉族,中专文化,原佛山市高明区新华书店副经理,住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新金穗花园E座东601房。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04年2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日被逮捕。现取保候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廖国成、李德敬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于2004年7月19日作出(2004)佛明刑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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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汉高犯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一案,于2003年9月28日作出(2003)佛明刑初字第13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刘汉高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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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3)筑刑初字第117号 公诉机关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国庆,男,1949年3月6日出生于贵州省毕节市,汉族,大专文化,原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以下简称反贪局)局长,住贵阳市云岩区公园北路金沙花园,5栋l单元4楼1 0号。2003年6月2 7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被逮捕。现押于贵阳市公安局乌当分局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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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万元,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廉政制度,违背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履行职务的要求,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刘长贵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刘长贵本人对169.9589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诉机关指控刘长贵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对被告人刘长贵所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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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尹西才案刑事裁定书
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核准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淮刑初字第005号以被告人尹西才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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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3)皖刑终字第281号 原公诉机关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东亮,化名张杨,男。1965年9月16日出生,安徽省阜阳市人,汉族,中专文化,阜阳卷烟厂嘴棒仓库保管员,住阜阳市颖河东路321号东区2幢306户。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01年12月12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01年1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阜阳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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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进行监管,不能因其他工作而放弃监管职责,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故被告人田伟东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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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吴燕华明知决定和指示错误,而未提出反对和制止,还是违反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做假帐将弃奖给了杨永明,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故被告人吴燕华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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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李建国贪污公款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建国贪污公款案 刑事判决书 (2004)二中刑初字第76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李建国,男,45岁(1959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大学专科文化,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科员,住北京市朝阳区南沙滩49号楼5门1201号。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03年2月21日被羁押,同年3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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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以辉检刑诉(2002)2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锁山犯贪污罪,于2002年12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金录、田永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锁山及其辩护人王书翔、李喜琴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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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沈俊涛贪污罪一案
辩护人李宏文,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律师。 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以浦检起字[2001]第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俊涛犯贪污罪,于2001年4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黄太银、代理检察员罗凡兴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沈俊涛及其辩护人李宏文,证人韩丽、林志平、徐天怀、高同聚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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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陈长远受贿案
1999]8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长远犯受贿罪,于1999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大田县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11月28日“许可对陈长远刑事审判”。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郑世平、检察员吴联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长远及其辩护人王新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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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同年3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沈阳市看守所。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孙亚范、段冠军、孙志霞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于2004年12月6日作出(2004)和刑初字第712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孙亚范、段冠军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并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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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于2004年5月20日作出(2004)顺刑初字第69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管仁德、熊婷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2年11月,被告人管仁德以办理赴港劳务为名,先后收取了庄绪红、李怀发、马恩华、朱连奎和王同静每人人民币17000元,作为办理证件、往来食住及找工作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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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言、同案被告人 的供述证实。被告人李军、徐跃亦供认,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军贩卖海洛因200克,徐跃贩卖海洛因 310.3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数量大,应依法惩处。李军纠集他人持械斗殴致人重伤,其行为巳构成故意伤害罪;李军被依法关押期间脱逃,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亦应依法惩处。一、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对徐跃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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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陈根福等贩卖毒品案
文化,无职业,住上海市闸北区大统路1060弄5号。1987年9月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0年4月26日被逮捕,现在押。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根福、陈海龙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于2000年7月31日以(2000)扬刑二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根福、陈海龙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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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谢林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于2005年8月25日作出(2005)安刑初字第20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谢林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一、2005年3月至4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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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05年2月4日被依法逮捕。现在上海市女子监狱服刑。 指定辩护人郑瑜,上海市方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谢尔娜依·阿布都克里木犯运输毒品罪一案,本院于2005年4月11日作出(2005)长刑初字第180号刑事判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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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9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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