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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杰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张家荣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5)顺法民一初字第21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己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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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糖烟酒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5)南民三初字第3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己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查明:原告佛山市禅城区石湾糖烟酒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被告丁镜全是原告的原单位职工。当被告还是原告单位的职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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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劳动管理所,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隔海桥头。 负责人黄德才。 委托代理人梁晓,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郭家声,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上诉人黎卫民、黎经国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劳动管理所租赁合同欠款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5)顺法民一初字第022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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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2座304号。 委托代理人李双成,广东宏骏律师事务所律师。 梁文涛诉黄成泽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2月17日作出的(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305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梁文涛不服该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05年9月6日作出(2005)佛中法立民申字第199号民事裁定,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并于2006年2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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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60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何德强,男,1943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鉴海北路31号。 委托代理人何伟琪,广东海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冯雪莹,广东海顺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顺德市裕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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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顺德市容桂区鸿铭家具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称鸿铭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顺德市人民法院(2002)顺法经初字第0377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确认原审查明的事实。另查:范小平于二○○二年十月三十日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鸿铭公司偿还欠款122650元,并负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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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98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策光,男,1951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所:广东省恩平市沙湖区伍边乡南村。 委托代理人吴育华、胡国能,广东引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鸿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黎冲段47号铺。 法定代表人陈佳,职务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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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98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陶城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城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和平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庞福智,经理。 委托代理人旷建勋,男,1972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工贸集团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文德国,男,1961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所:四川省宣汉县凤鸣双凤村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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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东园一街15号406房。 上诉人佛山市耀邦文化技术培训中心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石湾区人民法院(2002)佛石法民一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5月8日询问了上诉人佛山市耀邦文化技术培训中心的委托代理人崔春和被上诉人佛山市双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毅杰、陈嘉伟。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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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0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广东某某机电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某某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林某某。 委托代理人刘财英、吴新园,广东亚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袁某某,男,1968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某某路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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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原广东省南海市人民法院(2002)南房初字第172-2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南海南联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南海中南铝加工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02651.86元及滞纳金180804.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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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4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白月新,男,1954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塘头村委会油南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徐永泉,男,1974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南海区小塘连塘莲东村伯初4号。 上诉人白月新因其它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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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文锋东路十九巷二座6号303. 委托代理人麦家明,男,1963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三水区设计院家属宿舍。 上诉人戴凤娣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03)三法民壹重字第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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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佛终法民一终字第122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湾工业陶瓷厂(以下简称工业陶瓷厂)。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东风路15号。 法定代表人苏旭佳,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余军、刘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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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交付被告应交的部分电费”的事实有异议,其余事实无异议,对上诉人无异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司徒允相与被上诉人佛山市双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25日订立的《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有效成立,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切实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依《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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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 佛中法民一终字第282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梁智明,男,1970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东风村新南村东风工业大道183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区爱娟,女,1973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城区商业大道西苑楼。 委托代理人苏广毅,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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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陈倩萍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3)南民三初字第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定:200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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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0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镇新湖二路21号202房。 上诉人林加享因与被上诉人朱月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3)南民二初字第184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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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公正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淑英,经理。 委托代理人冼海滨、黄浩。 上诉人欧锦锋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第一建筑(集团)公司房地产分公司(下简称一建房产分公司)、佛山市创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创溢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03)佛禅法民一初字第7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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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张槎镇弼唐村。 法定代表人庞甜昶,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汤燕南,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佛山市石湾区雅图酒店工程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镇弼唐村弼东股份经济合作社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03)佛石法民一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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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2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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