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
讼指南
刑事诉讼指南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事诉讼指南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刑事诉讼期间、回避、审判制度、辩护、诉讼中止、强制医疗、刑事和解程序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辩护]
被告人翻供不认罪律师能否继续做有罪辩护
被告人当庭突然翻供或者不认罪的,律师还能否继续做有罪辩护吗? 被告人在开庭前如果认同了律师的有罪辩护思路,当庭却突然拒不认罪的,律师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继续做有罪辩护的。否则,律师就无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更背离了律师应尽的忠诚义务。这是因为,与被告人突然认罪的情形不同,被告人一旦突然不认罪,就等于否定了原来与律师达成的有罪辩护之共识,而重新开始行使无罪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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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辩护]
被告人当庭认罪律师能否继续作无罪辩护?
被告人当庭突然认罪的,律师还能不能继续作无罪辩护呢? 在笔者看来,在被告人庭前接受律师无罪辩护思路的情况下,被告人当庭突然认罪,属于被告人背离律师辩护思路的行为。此种情况一旦发生,律师如果对被告人改变诉讼立场的行为置之不理,而继续从事无罪辩护活动,这种所谓的“独立辩护”,是无法让人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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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说说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说说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诉讼作为人们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途径,如何提起诉讼、诉讼要注意什么这些问题关乎着诉讼当事人能否实现自己的权益。结合自己的一些办案经历,现说说诉讼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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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规定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 每天都会接到刑事案件办案期限规定的咨询电话,随着这类咨询电话的增多,我实在无精力一一解答。为了让大家搞清楚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我对《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人民警察法》等规定进行了整理。这些只是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件很难做到。 1、传唤和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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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回避]
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该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有: 1.回避适用的对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 2.适用回避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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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审判制度]
什么是“终审判决”
终审判决,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开启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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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审判制度]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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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回避]
哪些情况下办案人员需要回避
办案人员与本交通事故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回避适用于办案人员和鉴定人员、勘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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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回避]
审判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应该回避?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1、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l)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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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审判制度]
关于情侣之间的刑事纠纷
法律具有公正性;犯罪行为对社会具有危害性、应当予以惩罚。但是,我国刑法有一些特别规定。例如:对于盗窃案件,在罪与非罪,量刑轻重上,家庭成员有别于非成员。情侣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成员,不在其限。 因此,情侣之间的刑事纠纷,只要有司法机关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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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刑事诉讼期间]
起诉后被告人逃脱了会导致什么后果
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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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审判制度]
刑事诉讼的办案流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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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刑侦部门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并制作笔录和《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 刑侦部门对于接受案件的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批准后,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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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回避]
办案人员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
或者办案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后,由谁来决定办案人员是否回避呢? 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对不同的办案人员,决定其是否回避的人或者单位也各不相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侦查人员回避或者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决定。
咨询律师:
刘波

[审判制度]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对案件扣押的财物如何处理?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会涉及到扣押与犯罪有关的财物的问题。这些财物,主要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中自行侦查所扣押或冻结的,有的是检察院在办理由自己管辖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所扣押或冻结的财物,也有的是公安机关扣押后在移送案件时作为证据同时移送检察院的。对这些财物,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查核,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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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
对哪些案件公民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称为公诉案件。一种是由公民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称为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除了自诉案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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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审判制度]
公开审理及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的程序确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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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审判制度]
刑事强制期限一览表
刑事强制期限一览表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强制措施类型 法定期限 说明 法律依据 传唤和拘传犯罪嫌疑人 12小时以内 从执行后的次时起计算 刑诉法第92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取保候审期 12个月以内 从执行后的次日起计算 刑诉法第58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期 6个月以内 从执行后的次日起计算 刑诉法第58条 拘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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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审判制度]
刑事诉讼代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即案件经过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被害人就可以请诉讼代理人。法律还规定,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也可以为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比如有的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就可以为该未成年人请诉讼代理人,有的被害人因伤重等原因,其近亲属也可以为其请诉讼代理人。
咨询律师:
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