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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
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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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在审判阶段能否委托?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原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到了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被告人仍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我们说的原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在审判阶段能否委托,主要是指针对公诉案件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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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 辩护人范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咨询律师: 刘波
人民法院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是有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咨询律师: 刘波
制定辩护人是指人民法院为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被告制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进行辩护。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应指定辩护人: 1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下列案件可以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第一、接受委托或指定 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被告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法院的指定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指定辩护的,应当由法院或法律援助中心开具指定辩护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并向法院开具公函。 第二、审查管辖 辩护律师收案后应注意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刘波
刑事诉讼为辩护人,民事诉讼为代理人 辩护与代理的比较 (一)相同之处。辩护人和代理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 (二)区别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有下列权利: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3、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咨询律师: 刘波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了,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为辩护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咨询律师: 刘波
[辩护] 什么是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是指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我国指定辩护包括强制指定辩护和酌定指定辩护两种情形。强制指定辩护是指对于下列三类案件,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这些情形包括: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辩护人是指依法接受委托或指定参加诉讼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参与人。
咨询律师: 刘波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咨询律师: 刘波
[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在医疗行业内普遍建立,也使得患者的损害得不到充分弥补,从而不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而当前医疗责任保险的运行所存在的问题证明:完全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难以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应建立一种新的医疗损害赔偿给付机制和保险制度,即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一种保险制度,确立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强制投保义务,以分散医疗损害赔偿的风险,并使受害人的损失及时得以补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间。保证期间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主张权利"的方式在一般保证中表现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表现为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刑事诉讼的期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对于期间也作了如下规定: 1:有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重新计算。 2:下列案件不计入审理期限: a:刑事案件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 b:公诉人由于需要补充侦查而提起延期审理的,和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咨询律师: 胡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是指定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也即指定辩护的范围仅存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笔者认为指定辩护的时间应前移到审查起诉阶段
咨询律师: 胡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四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 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审判制度] 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 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咨询律师: 胡骅
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作案时在何单位任何职务),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及代表、委员号,现住址,犯罪嫌疑人简历及前科情况。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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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9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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