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民生政策 > 社会热点 > 教育
裁判要旨:校园伤害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监护人、学校等多方主体,如何确定这类案件的诉讼主体与赔偿主体,如何确定赔偿义务人之间的责任比例及承担责任的方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发生了校园伤害赔偿案件之后,学校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不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位学生家长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在审判实践中经常碰到且争议较大的问题。因此,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这个问题深入地进行探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学校与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关系 依法审理好未成年学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伤害赔偿案件
咨询律师: 胡骅
校园伤害事故是指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就读期间,参加学习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事故。 近年来,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率逐年上升,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民事审判领域中,关于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的责任承担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议的热点。本文将对学校应当在校园伤害事故中承担何种责任做简要分析。
咨询律师: 胡骅
的受害者监护人,不愿诉诸法院解决,而是迁怒于学校。学校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往往投入大量精力,正常教学秩序被打乱,以后再组织活动时变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面对几乎不可避免的校园伤害事故,学校应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条 为了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02〕23号)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联合开展清理取缔 非法办学机构(班)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办学行为,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联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市非法办学机构(班)进行清理整顿
咨询律师: 胡骅
为规范办学市场,打击非法办学,让区教育局采取拉网式排查的形式对辖区内无证办学进行综合整治,发现有许多私人办学点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管理,各方面均达不到标准和要求,多数学校办学场地简陋、教学设备破损、教学管理混乱、部分教师没有任职资格,导致教学质量较差,不但耽误学生的有效时间,而且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家长的利益,因此必须坚决取缔。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攀枝花日报曝光“米易县攀莲镇双沟村‘黑幼儿园’无人监管”和“米易七色花幼儿园接送车辆严重超载”的情况后,米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媒体舆论监督,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坚决取缔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认真查办超载行为。同时,对相关负责人作出了处理决定。 1月13日中午,出差刚归来的米易县委书记张伟获悉此事后,立即召集教育部门负责人,听取了相关调查情况汇报。
咨询律师: 胡骅
过年了,学生放假随打工父母回老家。在他们常住的异乡土地上,他们学习和玩耍的校园,他们栖身的学校,却正在和被拆迁的命运搏斗。他们的学籍卡、疫苗接种卡,甚至他们继续上学的机会,都面临险境—— 1 穿粉红色棉袄的小敏正站在学校门口向里张望着,她不敢走进去。校园里面,小伙伴们曾经在趣味运动会上进行拔河比赛的麻绳,正被一群施工人员用作砍柳树的工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过年了,学生放假随打工父母回老家。在他们常住的异乡土地上,他们学习和玩耍的校园,他们栖身的学校,却正在和被拆迁的命运搏斗。他们的学籍卡、疫苗接种卡,甚至他们继续上学的机会,都面临险境—— 1 穿粉红色棉袄的小敏正站在学校门口向里张望着,她不敢走进去。校园里面,小伙伴们曾经在趣味运动会上进行拔河比赛的麻绳,正被一群施工人员用作砍柳树的工具。
咨询律师: 胡骅
原告:朱澎(系朱贤君之子)。 原告:张世龙。 原告:张文艳(系张世龙之女)。 原告:段云。 原告:王艳(系段云之女)。 原告:张显成。 原告:张令凯(系张显成之子)。 被告:张世春。 被告张世春自1979年8月以来,未经审批,长期从事私人办学活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来自河北省的和金英、和红、和雷三兄妹,以虚假名义非法办学,先后收取报名学生学费等费用共计28.9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了被告人和金英、和红、和雷11个月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5000元至1万不等的罚金。 自2006年5月以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某为义务人,教育行政机关为权利人,毛某非法办学,违反了国家有关招生办学的教育管理法律法规。 ( 4) 毛某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鉴于毛某的违法行为比较严重,已触犯刑律,司法机关将其依法收审,毛某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属隶属型的刑事法律关系,毛某是义务人司法机关是权利人。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大众教育需求的提高,一些公民个人和组织也开始兴办教育,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办学主体呈多元化趋向。
咨询律师: 胡骅
垫江几位大学生做家教被认定为非法办学,此举引发争议 说起大学生做家教,大家都会想起街头举着“家教”牌子的大学生。而今年垫江几位大学生做家教却“鸟枪换炮”——改办起了辅导班。昨日,垫江县教委查处认定,这些大学生以公开办班的方式做辅导属非法,遭遇立即取缔。 政府信箱接到举报信 日前,一封题为《垫江暑期补课一团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秩序》的信交到垫江县政府公开信箱。
咨询律师: 胡骅
全城小学统一招生报名已于本周一结束,受华师附小突改“地段”(详见本版15日消息《困惑:报名前一天被调离地段》)影响,华师教职工孙辈或不能入读该校。昨日,一众华师职工在华师高教新村联合张贴反对告示。为平息事件,华师附小昨日回应将于明日公开解决方案。该校也拟出一个“标准”:华师老教师孙辈的择校费,第一个孙交2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择校费两天涨了4000元 南昌市八一中学遭学生家长投诉  仅仅时隔两天,南昌市八一中学的择校费就涨了4000元,找到学校负责人,对方称学校也是产业,现在生源满了就是这个价钱。 昨日,学生家长殷女士告诉记者,为了孩子上学方便,17日,她带着孩子的考试分数来到南昌市三经路的八一中学咨询择校情况。
咨询律师: 胡骅
年基础上涨了5000元,今年听到择校费缴税的消息,真不知道择校费是不是还要涨?!“取消择校费”看来是没希望了。和张先生一起期盼取消择校费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连生俊。2004年,他曾在重庆政协会议中提出《治理教育腐败从取消择校费开始》,虽然这一提案未全部被采纳,但其深刻的内容和合理的建议引起广泛关注。 教育优势资源的不均衡使得择校费难以在短期内取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小学“择校费”“黑洞”有多深? 这些日子,小学生入学又乱成一锅粥。8月19日河南《大河报》“关注小学生入学”专题报道披露,由于入学难导致乱收费,继而又使收来的“择校费”成为监管黑洞,结果义务教育变成了“金钱教育”。 这一怪现象在河南已持续多年。一位小学校长说,“择校”的学生至少能够占到学生数的1/3。一所小学要招4个班,可是门前公示的合格学生只有40人,“被择校”的学生比例不小。
咨询律师: 胡骅
“择校费不是学校收的,取消了也不会对学校有太大影响。反而可以提高分数线,保证生源质量。”昨日(2008年1月16日),在政协会议教育组分组讨论中,广州市第二中学校长罗峻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力图澄清在学生和家长心中扎根的“学校为赚钱收取高价择校费”这一误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昨日,市地税局出台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意见。 本月起学校自行申报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的有关政策规定自今年1月起执行,为便于操作,我市各类教育机构在2006年1~9月期间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将安排补办纳税申报手续;自10月份起,各类教育机构须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和补充意见自行申报纳税。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社会热点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1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