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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房屋分割及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06年,张女与李男相识并相恋,不久二人开始同居。2008年,二人订婚,由男方出资12万,女方出资13.5万在某小区购置楼房一套,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二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久前,张女来到中心咨询:如果二人现在因感情不合,要分手,这房屋的增值部分该怎么分
咨询律师: 胡骅
判决离婚后又发现未处理的财产该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离婚时如何分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与成熟,在夫妻财产分割中越来越多的涉及到其中一方在企业中的财产,夫妻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分割,因为不涉及到第三人权益,故处理起来相对简单。面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1)如果一方取得企业的经营权,首先要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咨询律师: 胡骅
特定期间内不可转让的股票如何分割?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割吗? 我国农村普遍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承包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各地发包的方式不同,当事人承包土地时间与婚姻关系成立的时间不一致,以及各地不同的乡规民约,造成在离婚案件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难度加大,情况复杂。审判实务中,应对不同情况
咨询律师: 胡骅
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商铺,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用婚内共同财产购买的商铺进行经营、收益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具体分割办法可以按如下方式进行; (1)双方都要经营商铺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考虑个人经济情况、有利于商铺经营的原则予以判决,双方条件相当的,由人民法院组织竞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在离婚之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在发现次日起算的两年内,再次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夫妻的婚姻问题,不会再做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所隐匿的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则不属于再次请求分割的范围。 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一方所有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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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有哪些分割方式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财产怎样分配,具体分为两种分割方式: 一、 协议分割:这个分割方式简单易懂,就是夫妻双方将财产列为清单,根据清单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即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哪一方所有,并确定转移财产的方式及时间要求。在协议分割时,可以随意确定分割的比例,哪怕是另一方净身出户也是可以的。 二、 通过法院诉讼分割:此时是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的,通过去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分割。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对于房产、存款、基金、股票、金银珠宝等传统的财产,离婚时一般都会有比较明确的分割,但对于公司股权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对公司经营最有利,许多人却并不了解。 按照现行法律,如果你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结婚前已获得股权,结婚后也没有发生变化,那这部分股权不用分割,但如果结婚后股权发生过变化,则需要分割。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提起财产诉讼的期限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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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
离婚这对普通人来说,是件大事。如果离婚和房产问题纠结到一块儿,就是大事中的大事。由于按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甚为复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房屋产权存在较大的时间差,按揭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作为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有可能是夫妻的一方或双方等原因,在离婚诉讼中,按揭房该如何分割已逐渐成为一个难点。 具体而言,对于离婚诉讼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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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九大问题
只登记为子女一人的 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 问题九:夫妻一方通过福利、补贴等方式取得产权房,但为取得该房产而与用人单位签有服务期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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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财产约定制
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并排除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适用的制度。夫妻财产约定制与法定夫妻财产制相比较而言,其灵活性更强,更能适应复杂多样的夫妻财产关系。但是,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制也有一定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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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你解答:下列情况下即使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 2、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3、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相关法律可参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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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过错赔偿的情形 1、一方有法定过错行为。在婚姻家庭关系的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都会存在一些过错行为。但是,只有当一方存在法定的这些重大过错行为的,才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 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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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是否有权随意处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案例】 【案情介绍】 郝女士和丈夫楚先生在3年前离婚,儿子(6岁)由楚先生自行抚养。去年初,楚先生的父亲去世时,分给楚先生的儿子2万元遗产。不久前,楚先生搞股票交易需要资金,便将儿子的2万元钱取出用于炒股。后郝女士得知此情况,找到楚先生,要求他把钱退还给儿子。而楚先生认为自己是孩子的父亲,有权处置他的财产。 【疑问】 楚先生是否有权随意处理儿子的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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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原共有房屋如何出售
离婚后原共有房屋如何出售 案情: 张某(男)与李某(女)于2012年7月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之前,双方曾共有位于临沂市解放路的房产一套。 根据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离婚后,房产权归张某所有,剩余银行贷款20万元,由张某负责偿还。张某一次性向李某支付补偿款1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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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有个要好的朋友正在办理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的时候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他与妻子现在居住的房屋不知该如何分配。他们的房子是十几年前单位福利分配的,现在离婚时对这样的房子是否按照一般商品房的办法进行分割? 专家答疑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这里也就谈不上是财产分割。
咨询律师: 胡骅
银行按揭贷款已成为当前很多人买房的主要付款途径, 但这一过程也带来不少法律问题。如婚前一方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房产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对此,理论与实务界观点不一。 有学者认为,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但婚后双方共同偿还了贷款,而且房屋也是双方共同使用,并且是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为的行为,因此整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处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7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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