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进行分割?
问:张xx与陈xx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结婚,婚后陈xx不甘平庸,几经周折与朋友成立了一家装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陈xx占90%的股份,另10%为徐x所有;由于稳健经营,公司年年盈利,后因陈xx在外应酬日多,夫妻感情日益淡薄。现在,双方准备协议离婚,针对其他财产的分割双方并无异议,但对于装潢公司的股权问题,双方争执不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如何对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 答:在实践操作中,像上述情况,股权如何分割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直接转让。像上述装潢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分得该股份的夫妻一方非本公司的股东的话,可以参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办法处理。依据《公司法》即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同意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作为受让人的夫妻一方必须具备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对公司的总资产进行审计,也无须对夫妻共有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但不足方面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受上述三个条件的制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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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案件中公司股份的处理
夫妻接受赠与或继承的公司股份。 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广义上也可理解为夫妻共有财产,但从公司法角度来看公司股份属于公司财产,公司股份的处置属公司法调整范畴。在离婚案件中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应简单地适用婚姻法关于财产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置,如何处理夫妻所持公司股份是离婚案件中的新课题。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通过协商由一方接受夫妻共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另一方分得其它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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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房产分割争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分割不说,大量的事例表明,名义购房人事后的反悔,侵占房屋不肯变更房屋产权或反倒要求实际购房人腾房的风险依然存在。 3.以子女名义购房 在现实生活条件下,很多夫妇基于子女的上学、就业的便利条件(买房可以上当地户籍),甚至以增加子女的择偶成功系数,当然,有的还会因不显富为由,会以子女的名义购置房屋。促使采取此种情形购置房产的一个重要的误区是以为以子女的名义买房,父母仍可以自由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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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分割
在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当事人关注的焦点问题。笔者结合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离婚时常见的房产分割情况总结分述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贷款) 如权利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及亏损属于房屋产权人,如另一方有参与该房子的装修等支出,构成对该房产的舔附价值,对于装修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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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过户怎么办理?手续费有哪些,交多少?
离婚房产过户怎么办理?手续费有哪些,交多少? 离婚大战结束后,法院通过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将房屋判给了你,你以为就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万事大吉了吗?no!距离离婚大战的全面胜利还差最后一步——办理房屋过户,将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 怎么办理离婚房屋过户? 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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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共同承租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考虑到赵女士已丧失了生育能力,因此,赵女士应取得儿子的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本着照管抚养子女的一方的原则,应有赵女士取得公房的承租权。 郑州离婚律师特别提示 : 双方均有权承租的公房,在确定有哪一方承租时,其原则与本篇第一章第一节所述的房产分割的原则一致。即(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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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房产及增值收益如何分割
的话房子是不是应当属于我个人的婚前财产?老公参与还贷的房款我是否应该折价给他?房产的增值部分需要折价补偿吗? 回答: 首先,离婚时夫妻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进行处理,协商不成出现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情况下才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判处理。 你们所居住的房屋如果是婚前由一方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仅仅是房产证于婚后时间取得,那么这个房屋仍然应该属于婚前购买,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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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岳先生和张女士结婚后想在回龙观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俩人都不是北京户口,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以北京的朋友常某的名义买下了房屋。俩人入住新房后不久,该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也办理到了常某的名下。5年后岳、张俩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 争议焦点 :该套房产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郑州离婚律师解答 : 只要常某和岳、张夫妻对该房产的权属均无争议,则该房产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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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中按揭房产分割法律问题研究
按揭还款中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识别,按揭贷款剩余债务如何分配,房产增值的归属如何确定及分割等就成为让人困惑的法律难题。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尚不能提供明确规范依据的背景下,本文试图对离婚中按揭房产分割中的某些法律问题进行一番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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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中的房产分割问题简析
很多朋友一直询问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现在统一解析如下: 排在前面的条款可以排斥后面的条款 1、夫妻间有协议的,以协议为准,协议为共同财产即使房产实际是个人财产,也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协议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即使房产实际为共同财产,也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如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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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关于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屋分割之论述
房屋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当夫妻之间的关系开始破裂并最终走向离婚时,对于按揭房屋分割的争议较大,由于法律对这一现象并没有很明确的规定,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往往会有不同的结果。本文拟从离婚诉讼中就按揭房屋的处理作如下探讨。 一、约定了按揭房屋归属的房屋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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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婚内赠与房产份额亦可撤销
(实为双方离婚两年以前单方出具的声明),但因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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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法院如何分割离婚纠纷中的房产
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明。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债权人另案起诉。 (七)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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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案件的房屋分割的各种情形
条件,还应综合分析案件事实,才能确定房屋的财产属性。因为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一套房屋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虽可以由两个以上个人共有,但法律不允许对同一套房屋设定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如果,夫妻双方在房屋登记管理机构登记和颁布的所有权证书上将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为一人、未明确二人为共有人的话,在分割房屋时一方将会遇到极大的举证困难。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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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股权的分割处理
圆睁,大打出手时,唯有股权分割。而我国《公司法》对股权分割未作规定,但公司章程可以对此作出规定,如规定:配偶、继承人只有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获得同意后,才可以成为股东。即股份可因继承事实发生而在被继承人和继承人之间自由转让,但是继承人是否因继承股份而当然地取得股东身份,则应由公司章程规定。 处理夫妻共同股权分割问题,类似《公司法》第72条规定的股权转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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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时注意什么?
方法一:财产公证或协议 塘沽法院一位民事法官指出: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最好办法就是财产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对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同时,夫妻双方也可通过订立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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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分割
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公房处理问题曾作出《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司法解释,主要有如下规定: 一、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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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案件房产分割专题
离婚案件房产分割专题 问:结婚之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答:应该属于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存在婚后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应该支付对方还款部分,同时,还应该计算对方付款部分所占比例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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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十七个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的常见问题
鉴于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问题较为复杂,现结合司法实践,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一一剖析。《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尚未出台。 一、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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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父母离婚时如何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
在实践中,父母离婚时出于种种原因考虑,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已屡见不鲜。但对于如何办理无偿赠与手续往往不得而知。父 母在离婚协议中或在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中确定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单方的意思表示,该约定只能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甚至其中一方反悔,因赠与 合同尚未成立,另一方诉至法院,法院也无法直接判令反悔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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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