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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房屋买卖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房产买卖纠纷、房产税费、商品房买卖、购房指南、农村房屋买卖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毛坯房)销售合同(第   六版)逐条解释(三)   北京市盈科(苏州市)律师事务所 杜义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商品房【□公安编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毛坯房)销售合同(第   六版)逐条解释(二)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杜义   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毛坯房)销售合同    (第六版)   (合同编号:   )   主管部门提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购房者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封面之《特别告知》!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咨询律师: 胡骅
[购房指南] 购房审查五证二书
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购房者应当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或者销售商提供“ 五证二书 ”,并详加审查。 一、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 技巧:一个项目有了此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购房指标转让合同效力
方的转让协议能否生效取决于转让方能否依《购房合同》获得标的房屋产权这一条件,因此,可以说转让方与受让方事实上形成了一个“附条件生效合同”的法律关系。 二、合同效力 根据上述两个不同法律关系的分析,合同的效力也要分别确定。在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情况下,如果转让指标的行为得到售房单位认可,则三方之间形成一种所谓“更名”关系;如果售房单位不同意,则只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形成“附条件生效合同”关系。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延期交房纠纷的处理
出卖人延期交房纠纷的处理    1.出卖人的交付房屋义务    (1)“交付”是指对房屋的转移占有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对于房屋的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原则上,交房仅仅意味着对房屋的移转占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交付问题评析
"postmessage_13797">商品房交付,是商品房出卖人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义务之一,也是商品房出卖人与买受人争议最多的焦点问题之一,现就商品房交付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作如下评析。 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推荐范本涉及商品房交付问题共有三个条款,分别是第8条“交付期限”、第9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和第11条“交接”。
咨询律师: 胡骅
[购房指南] 房产证办理的详细步骤
房产证办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办理,一种是开发商代理。购房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办理方法,办理房产证需要主要相关税费的缴纳。本文分为两种办理方式,读者可根据自己所需要选择合适的办理流程。 如果想节约资金,购房者可以按照程序自行办理产权证;为节省时间和精力,也可以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委托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本人及与本人相关的其他人士不以任何形式与我公司介绍的房屋业主达成私下交易,否则我公司有权要求本人支付本次交易双方总佣金之和的违约金”。 这一霸王条款实际剥夺了买受方的中介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怎么处理房屋纠纷?
本文介绍房屋纠纷的类型,处理方法,诉讼方法。当你遭遇了房屋纠纷,不需要着急,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房屋纠纷的处理主要可以和开发商调解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起纠纷诉讼。 房屋纠纷的类型 很多人在交付房子的时候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交付房屋关系质量验收、逾期责任、风险负担,双方对房屋质量及相关问题经常产生纠纷。下面是常见的十种纠纷并及相应解决意见。 一、一般质量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产权证是购房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目前,开发商延期办理产权证而引起的纠纷比较普遍,不仅造成房屋权属关系不明、秩序紊乱,而且无法行使转让、抵押、租赁、投资等权利。买卖双方往往对逾期原因、责任主体或责任形式产生纠纷。 一、开发商在产权证办理中承担的义务 在我国,房屋变动采取的是“交付+登记”模式,也就是要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合同进行登记然后领取所有权证。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如何进行房地产转让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法律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法律问题攻略
 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不再仅仅是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时找律师,而是提前一步,买卖前就直接找律师为交易安全进行把关,至少也会先打个电话咨询一下自己该注意什么问题。这说明大家已经意识到,要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在二手房买卖之前就要搞清有关法律问题。下面,结合实践经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逾期交房设计的法律问题
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之后交付房屋。由于房地产开发环节繁多且复杂,项目逾期交房极为普遍,因此签订购房合同时,关于交房的条款(如人住时间、交房条件、逾期交房时及时通知、违约赔偿)的约定一定要详尽、严谨。    一旦发生逾期交房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 2013年最新房贷利率是多少
2012年6月8日起,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也就是房贷所对应的利率从原来的7.05%下调至6.8%,而随后的7月6日起,又进一步下调至6.55%。也就是说,在2012年,房贷年利率下调了0.5个百分点。 2、今年,央行先后两次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按照惯例,对于“老房贷”的利率调整将在2013年1日起开始执行。也就是说,今年的两次降息要从2013年元旦起正式“消化”。
咨询律师: 胡骅
当前,一些地方的“二手房”成交比较活跃,与之伴随的是“二手房”买卖陷阱也时有出现,购房者屡屡上当。对此法律界人士提醒,目前“二手房”交易存在“三假”现象,购房人应当警惕谨防自身权益遭受侵犯。 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琦有着多年从事房产诉讼的经验。他告诉记者,“二手房”交易的有些骗局其实并不新鲜,甚至是老俗套,归结起来就是一个“假”字。具体来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9月7日,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殷志强表示,买卖双方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是设立一种债权,对于房屋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则需要办理登记才会发生效力,且物权效力优先于债权效力。因此,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不要以为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拿着卖方的房产证或者办了合同公证,房屋就属于自己了。
咨询律师: 胡骅
是导致纠纷发生的原因。 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在二手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阳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依照我国《合同法》第52 条第(二)款的规定,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真正出现解除合同的情况并不多,协议解除合同发生的纠纷也不多。经常遇到的则是,双方当事人都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发生的纠纷则较为常见。而这种纠纷往往又是很多当事人对法律的曲解造成的。 其实,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约定解除条件成就之后,合同并不自动解除。
咨询律师: 胡骅
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合同一般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因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议定合同时,必须谨慎,在合同中有哪些条款是一定要注意的呢?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主要是指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一定要明确约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相关法律问题
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不再仅仅是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时找律师,而是提前一步,买卖前就直接找律师为交易安全进行把关,至少也会先打个电话咨询一下自己该注意什么问题。这说明大家已经意识到,要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在二手房买卖之前就要搞清有关法律问题。下面,结合实践经验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9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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