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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 假冒专利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假冒商标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假冒专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非专利产品或者包装上标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假冒商标罪则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咨询律师: 刘波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专利实施]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后,任何单位均可以依照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强制许可。 请求强制许可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强制许可请求书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
咨询律师: 胡骅
[专利实施] 专利纠纷管辖法院
2006年11月22日我国专利纠纷案件一审管辖法院共计59个中级法院,除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省会等中级法院外
咨询律师: 胡骅
[专利实施] 专利的概念
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专利实施] 管理专利工作部门
管理专利工作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部门。从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可知,管理专利工作部门是一个行政机构,因此,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专利纠纷,从本质上看是一种行政行为。 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专利纠纷享有下列权利: 一、调解。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了规范企业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了“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企业专利工作人员及机构作了如下规定: 一、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程专利工作人员,建立专门机构。其他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专利实施] 什么是专利
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使用新型。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咨询律师: 胡骅

专利实施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1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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