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收集]
那些情况是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不相当的证言;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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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证据收集]
证据有几种,都有哪些?
民诉法第63条规定了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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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证据收集]
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怎么办?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交。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确有困难的,应在指定期限届满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 延长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补充内容: 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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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证据收集]
取证要注意形成证据环
证据环是指由司法人员依法搜集的具有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的有机组合,是司法人员依法打造的、能够使证据得以发挥证明作用的证据平台,是证据链的重要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 任何证据资料在证据环未产生之前,只是一种孤立存在、不具有法律效果的证据体,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均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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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证据收集]
论我国行政程序法典证据制度的构建
和听证程序不可分,行政证据制度主要适用于采取正式听证程序的裁决中。与美国相比,听证程序在我国适用范围很窄。〈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了听证程序,该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可喜的是,《行政程序法(草拟稿)》中,有两节内容专门规定了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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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证据收集]
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通过录音、录像等手段获取证据的日益增多,如何认定视听资料是否具有效力,并作为证据使用,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 一、视听资料的合法性。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是从采证行为本身判断是否合法,要求采集的视听资料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二是从采集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进行判断,出于合法目的设置的录音录像形成的视听资料,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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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证据收集]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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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证据收集]
何为“新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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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证据收集]
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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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证据收集]
证据的证明力
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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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证据收集]
巧用视听资料证据
http://www.xbsb.com.cn 2006年12月7日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康慧 为您报道 当事人在诉讼的过程中,律师们想尽办法,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对己方有利的证据。那么,当律师们遇到难以取证的情况时,他们会怎么做? 办案律师: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国 本人承办过一则案例,2003年,王某的朋友刘某找到他说,由他们两个人合伙经营自己的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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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证据收集]
如何判断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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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证据收集]
证人如何出庭作证?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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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