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侦查]
对于重复侵害的行为能否适用正当防卫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对于正当防卫问题的讨论,尤其是在一九九七年新刑法颁布以后,刑法学界就一直没有停止过,这些讨论不仅推动了我们对正当防卫的更深一步研究,而且也极大的丰富了我国刑法理论。但是对于重复侵害的行为能否成为正当防卫的适用对象,至今很少有人提及,本文就将通过对重复侵害概念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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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立案侦查]
论正当防卫成立条件
摘要: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不法侵害作斗争的一项权利,是正当的合法行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正确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笔者在这里与大家以期共同探讨。 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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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立案侦查]
论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则构成了防卫过当。只有正确理解认定了正当防卫,才能充分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正当防卫构成的五个要件 (1)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 (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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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立案侦查]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本文结合刑法学理论和有关案例,较为细致的分析了正当防卫的五个要件 (1)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 (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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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立案侦查]
关于正当防卫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防卫的条件及特殊防卫权还存在许多操作技术和价值判断方面的分歧。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对“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问题的探讨 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反击行为。 公民享有正当防卫权 ,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任意实施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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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立案侦查]
对防卫过当的界定
[内容提要]:正当防卫是刑事制度中一个重要的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旨在鼓励人们同违法犯罪做斗争保护合法权益,但正当防卫行为应有明确的限定。超过此限定,即构成防卫过当。我国《刑法》第20条在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的同时,也同时规定了对防卫过当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刑法并没有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及“重大损害”作出界定,造成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防卫过当行为的偏差,也引起了罪与非罪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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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立案侦查]
浅谈正当防卫制度及其完善
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关键词 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 必要限度 一、正当防卫的目的和意义: (一)、正当防卫的目的 正当防卫作为国家机关公力救济的补充,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从正当防卫的法定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正当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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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立案侦查]
正当防卫权
【内容提要】:防卫不是惩戒,也不是惩戒的异化。所以在特别情况下,我们仍可以对不法侵害进行适当的必要防卫,即正当防卫。本文从不法侵害的含义及特征入手,以求对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作一个科学的界定,并从主体上把不法侵害的主体分作个人主体与单位主体,并对二类主体的不法侵害的持征做出描述,对违反法秩序保护的行为进行惩戒亦是国家的特权,私人不可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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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立案侦查]
议正当防卫中的若干问题
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侵害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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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立案侦查]
浅谈正当防卫中的必要限度
认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 二、 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理解……………………………………3 三、 第三人防卫的必要限度……………………………………………………4 四、 国家、公共利益和财产及其它权利防卫的必要限度……………………6 论 文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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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立案侦查]
审查批准程序
审查批准的一般程序 1.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应当查明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又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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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立案侦查]
中国定八种刑讯逼供立案标准
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新的“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共规定了220余项立案情形,比1999年的“立案标准(试行)”增加了六十余项。 明确刑讯逼供八种立案情形 根据规定,刑讯逼供罪被明确为“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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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关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和处理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自首的认定和处理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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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立案侦查]
退回补充侦查应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次为限;《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检察机关在审判阶段建议补充侦查不应该超过2次。在补充侦查后,各机关都要重新计算各自的审查、审理期限。如果没有对退回补充侦查且处于羁押状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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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立案侦查]
辩护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权利保护
明确程序性刑事辩护的法律地位 所谓程序性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辩护中以有关部门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程序违法为由,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以及要求诉讼程序应予补充或者重新进行的辩护方法。 程序性辩护是一种很重要的辩护方法,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中,著名律师艾伦·德肖微茨(prof.alan dershowitz)在为辛普森辩护时,抓住的辩护要点就是警方为证明辛普森有罪而人为地制造了一个袜子上有血迹的假证。事实上,没有这个假证,其他证据仍然可以证明辛普森有罪,但警方“画蛇添足”的假证被辩护律师抓住,并在法庭上充分证明,给陪审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辛普森可能杀了人,但是警方在证明辛普森杀人的过程中也确实制造了一个假证。而警方既然能制造第一个假证,是否有可能第二、第三个证据也是伪造的呢?这就是陪审团成员最后作出辛普森无罪结论的重要原因。正如美国大法官威廉·道格拉斯所言:“权利法案的大多数规定都是程序性条款,这一事实决不是无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 然而在我国却很少有辩护律师运用这种方法,原因是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本得不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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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立案侦查]
解读正当防卫
内容提要:自1997年新刑法实施以来,关于正当防卫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在本文中,我将结合目前学术理论界的各主要观点对正当防卫的构成及各项要素阐述几点自己的理解和认识,以及对现行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 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 消极防卫 积极防卫 关于正当防卫,我国在1997年3月14日由全国人大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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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立案侦查]
新刑法的认定界限正当防卫
理论而言,则正当防卫行为满足犯罪构成三要件之一的“构成要件该当性”。所以,正当防卫非一般意义上的“合法行为”,应当纳入刑法理论体系之中。而且,将正当防卫界定为“阻却违法性的事由”较之界定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更为准确。尽管这两定义是分别从正面和反面作出的,但由于“正当防卫”概念本身已经一语道出其合法的真谛,再从正面界定,无异于同语反复,不仅于事无补,反面充分暴露出刑法理论非严密精深之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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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立案侦查]
论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
内容的规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关健词]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不法侵害 无过当防卫 必要限度 一、正当防卫的历史沿革和立法取向 正当防卫对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社会秩序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从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方面来看, 正当防卫这一法律措施是刑罚无法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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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立案侦查]
浅议正当防卫中的几个问题
【摘 要】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它是法律赋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阐述。 【关键词】正当防卫 问题 通过对刑法条文的理解以及刑法案例的了解,我从两个方面谈论一下对正当防卫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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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立案侦查]
浅析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行为的界定
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界定 [内容提要]:《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作了明确规定,但正当防卫的前提——不法侵害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说明,本文从不法侵害的含义及特征入手,以求对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作一个科学的界定,并从主体上把不法侵害的主体分作个人主体与单位主体,并对二类主体的不法侵害的持征作出描述,明确指出了对二类主体的防卫行为应当加以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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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