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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认定盗窃罪应该注意哪些特殊问题? (1)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应当如何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对于抢劫家庭成员和近亲属的财产的,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七部分第三段的规定: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认识“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犯罪是随着保险制度建立和保险业不断发展而产生的一类新型经济犯罪。我国现行刑法典对此类犯罪未作出专门的规定,而只有在诈骗罪的立法内容中有所包容。为惩治伪造货币和各种金融诈骗犯罪,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自同日起施行。
咨询律师: 胡骅
撤销案件决定书等证据材料。犯罪嫌疑人许某某、龚某某盗窃作案2次,价值人民币1521元,其中每次均没有达到犯罪标准1000元,不能认定许某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其赔偿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二)款之规定,应予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的免责情形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侵犯财产罪] 卢某未成年抢劫自首
我朋友卢某(未成年),拦路抢劫摩托车一辆大约5000员左右,作案时:5人驾车,车上按有警笛并且拉响,自称派出所人员,没有穿警察服装,用棍棒打击受害人腰部,可能轻伤,得赃款100!自愿赔偿,如果自首应该怎么处治? 律师解答: 你好!涉嫌抢劫罪。依法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累情节。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财产罪] 盗窃7100元主动自首并退赔
我朋友盗窃的是他小姨的7100元,前天报的案,现在想自首并退赔,而且他小姨也有撤案的想法,请问可以去公安机关撤案吗?如果 不行请问量刑和申请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大吗? 律师解答: 你朋友首先去自首,其次是退赃。这样才能得到较轻的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咨询律师: 刘波
小林,15岁,在一次游戏厅中玩游戏时,见吧台管理员处有大量现金,临时起意,偷偷的溜进柜台内抓了一把往外就跑,不想被两个人迎面堵住,情急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扎伤一人,后被众人抓住,报警移送公安机关,受伤的人因伤到胸部造成血气胸,并留下了后遗症。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查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咨询律师: 刘波
[侵犯财产罪] 谭某的行为构成盗窃既遂
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占有被盗物,又因为盗窃罪属结果犯,故被告人谭某属于未完成犯罪,构成盗窃未遂;第二种意见是,被告人谭某将被盗物从仓库中扛走并扔出仓库的围墙外,这时其已能实际控制被盗物,同时亦造成财产所有人对之失去了控制,属已完成犯罪,构成盗窃既遂。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咨询律师: 胡骅
盗窃犯罪未遂的数额认定 我国刑法对盗窃犯罪规定了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的犯罪数额标准。因此,犯罪行为给公私财物造成损失数额的大小,就成为衡量盗窃犯罪对社会危害的轻重程度并据以进行处罚的前提条件。在盗窃未遂犯罪中,盗窃行为人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给公私财物造成损失的结果,因此,这就出现了如何看待盗窃犯罪未遂的数额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作为区分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已非法占有财物的为抢劫罪既遂;未非法占有财物的,即使已将被害人杀伤或杀死,也都是抢劫罪未遂。主要理由是:抢劫罪虽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但其主要客体是财产关系,犯罪分子的主要目的也是夺取财物,而侵犯人身只是取得财产的犯罪手段。参见李光灿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论
咨询律师: 胡骅
杨某、徐某骑摩托车进入停车场内盗窃电动自行车上的电瓶(价值人民币150元),被吴某发现,并受到吴某拦截。杨某、徐某为抗拒抓捕,分别用大力钳、拳头对吴某实施殴打,杨某挣脱吴的抓捕后逃逸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被告人郑某于2006年8月窜入被害人陈某家院内盗窃白马一匹,刚出院墙25米时,陈某发现马匹丢失,遂打一声呼哨,白马立即挣脱郑某跑回陈某家院内。 [分歧]    在本案审理中,对被告人郑某的行为是盗窃既遂还是盗窃未遂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行为发生始,犯罪性质已发生改变,其转化行为就被认定为实施完毕,不存在未遂形态。本案中赫某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其盗窃已经转化成抢劫,应认定为抢劫罪既遂。 第二种意见也认为赫某构成抢劫即遂。理由与第一种意见不同的是:转化型抢劫的既遂或未遂应以其先前行为(盗窃、诈骗、抢夺)的既遂或未遂作为判断标准,先前行为既遂,抢劫罪亦既遂;先前行为未遂,则转化后的抢劫罪也是未遂。
咨询律师: 胡骅
取得的1万元应认定为既遂,未实际取得的29万元应认定为未遂。  第二种观点认为,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所有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又去寻找抢劫新的目标。姚某随后到街办派出所报案而案发。 【分歧意见】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某等人犯抢劫罪均无异议,但对认定是抢劫罪未遂还是既遂,存在意见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抢劫罪既遂与未遂以是否取得财物为标准,本案中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企图强行夺取他人财物,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取得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财产罪] 如何区分盗窃既遂和未遂
「内容提要」盗窃既遂还是未遂,直接影响量刑的幅度,对于这两者的准确区分与界定,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常存在不同认识。本文通过对一起案例的分析认为,司法实践中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是要把握盗窃罪中对“现场”的理解与认识。 「关键词」 盗窃既遂,未实施终了的未遂,现场 一、案情介绍 犯罪嫌疑人马某(女)于2003年5月29日23时许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是否已经获得对所盗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 7、 失控+控制说。此观点对失控说和控制说的合理因素予以吸纳,认为因以行为人是否使作为盗窃对象的公私财物脱离了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控制而置于其本人实际控制之下,来划分盗窃的既遂或未遂。 上述七种观点中,前四种观点存在明显缺陷,在此不一一赘述。单举一例来讲,如“接触说”,其缺陷在于未能正确反映盗窃罪的主客观特征。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财产罪] 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新论
内容摘要:关于盗窃罪既遂标准的争论主要在失控说与控制说之间展开。失控说符合结果犯和目的犯理论, 合理地框定了盗窃故意的认识内容, 有利于法益保护, 因而具有合理性。 关键词:盗窃罪 既遂标准 控制说 失控说   一、盗窃罪既遂标准的理论现状 在中外刑法理论中, 关于划分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界限的标准, 众说纷纭, 有接触说、转移说、藏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等观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4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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