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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运用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运用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量刑、追诉时效、假释、自首、缓刑、数罪并罚、累犯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 拐卖妇女 如何量刑? 茂名律师 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999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4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1号) 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律师,我朋友的叔叔犯了故意杀人罪,让我帮忙咨询一下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珠海律师 解答: 一、故意杀人罪的定义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咨询律师: 胡骅
我叔叔在一国企上班,一时鬼迷心窍,犯了贪污罪,我想咨询一下 贪污罪量刑 是怎样的? 信阳律师 解答: 1、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虚报注册资本罪如何处罚? 铁岭律师 解答: 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根据本条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盗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律师,你好,我弟弟因为一时鲁莽和人打架,造成他人受了重伤,不过他主动自首了,我想咨询一下故意伤害罪自首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鹤壁律师 解答: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咨询律师: 胡骅
你好,我堂兄前段时间犯了故意伤害罪,我想咨询一下故意伤害罪的减刑情节包括哪些? 许昌律师 解答: (一)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偏轻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二)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网友咨询:律师你好,请问保险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秦皇岛律师 为你讲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咨询律师: 胡骅
什么是贪污罪共犯的量刑原则? 沈阳律师 解答: 贪污罪的量刑原则应以共犯的独立性为主,但又不能脱离共犯从属性的制衡。身份犯共犯的量刑原则主要有二:一是对于构成身份犯来说,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犯法律要求特定身份的罪的,没有特定身份的人虽以该罪论处,但可以减轻刑罚;二是对于科刑身份犯来说,因特定身份而致刑罚有轻重或者免除的,没有这种特定身份的人,科以通常的刑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贪污罪共犯如何量刑?如何处罚? 亳州律师 解答: 一、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贪污罪共犯如何量刑 贪污罪的量刑原则应以共犯的独立性为主,但又不能脱离共犯从属性的制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职务侵占罪量刑起点是什么? 宿州律师 解答: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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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芜湖律师 解答: 一、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假释] 假释注意事项
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律咖网律师 解答: 一、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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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假释?假释手续如何办理? 牡丹江律师 解答: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假释的司法程序大概多长时间? 齐齐哈尔律师 解答: 从分监区-监区-监狱-法院 每个程序都要走一段时间!大概要两个月。 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和制度问题 1、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申报的材料、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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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 撤销假释的程序
假释应当如何撤销?假释撤销要依据什么条件? 黑龙江律师 解答: 关于假释假释的撤销,修订的刑法刑法在保留原刑法中因再犯新罪撤销假释撤销假释规定的基础上,吸纳了《监狱法》第33条的关于违法. 行为导致假释撤销的规定,并首次将发现漏罪也作为撤销假释的条件,这被认为是新刑法对假释予以完善的重要体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知识: 抢劫罪量刑标准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06-08实施 六、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
咨询律师: 胡骅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什么,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判? 辽阳律师 解答: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咨询律师: 胡骅

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6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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