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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文/山东海那律师事务所 张光明律师整理 (2010年11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5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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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缓刑]
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
缓刑的判决不仅要符合缓刑的刑种条件,还必须符合缓刑的实质条件。概括起来,缓刑的实质条件所指向的核心内容为犯罪人无再犯可能性,即对犯罪人适用缓刑也不会再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在具体衡量标准上,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犯罪人所实施犯罪的情节、悔罪表现来判断是否对其适用缓刑也不致再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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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量刑]
有关销赃罪的量刑问题
法律咨询:有关销赃罪的量刑问题 刑事律师解答: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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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
缓刑与管制的相似之处
数罪并罚或者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犯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执行。 但是管制同缓刑却存在许多相同之处: (一)对象基本相同 虽然缓刑是适用于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明显比管制的情节为重,但是对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并没有实际执行,而附条件暂缓执行。管制虽然是限制自由的刑罚,但是它仍然属于执行刑,是在实际执行刑罚,并没有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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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寻衅滋事如何量刑处罚
轻伤以上的话,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警方不处理的,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崇左市律师 解说: 寻衅滋事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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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是怎样的
律师,你好,我爷爷被人撞了,肇事司机逃逸了,前两天警察告诉我们肇事司机被抓了,我想咨询一下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是怎样的? 惠州律师 解答: (一)对“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置受害人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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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
对一般抢劫犯罪的被告人量刑时,从3年起算,以2年为一个 法定量刑要素升降刑格,1年为一个酌定量刑要素的升降刑格。如是累犯,升高至5年;具有殴打1名被害人并致轻微伤情节的,刑期升至6年;抢劫作案2起的, 刑期升高至7年;数额超过1500元的,升高至8年(这里之所以以1500元为酌定从重情节的标准,是以1万元作为抢劫数额巨大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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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刑法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友提问:刑法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江苏律师 为你讲解: 刑法抢劫罪量刑标准: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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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以下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大司法改革项目。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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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
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规定? 金律咖师 为你解说: 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三种: 一、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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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
缓刑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缓刑适用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绍兴律师 为你解答: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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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
缓刑撤销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网友咨询:缓刑撤销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嘉兴律师 为你讲解: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 》.规定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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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
故意伤害罪能否适用缓刑
网友咨询:律师你好,请问故意伤害罪能否适用缓刑? 温州律师 为你讲解: 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过失犯罪的; ②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 ③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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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
缓刑的适用对象及范围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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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毁坏公私财物罪的量刑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如何量刑? 齐齐哈尔律师 解答: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量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不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同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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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数罪并罚的情形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延边律师 解答: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上述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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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
什么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认定与量刑? 白城律师 解答: 一、什么是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刑法第241条第二款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建立婚姻家庭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目的,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予以收买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用金钱、财物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的目的是为了“结婚”、“收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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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
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量刑
什么是拐卖儿童罪?如何理解?拐卖儿童罪判几年? 松原律师 解答: 一、什么是拐卖儿童罪,如何理解?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其中,“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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