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形态]
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那么正当防卫的责任有哪些?正当防卫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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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犯罪形态]
探讨正当防卫的几个问题
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要注意区分以下几个界限。 一、正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具体界限 1、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的侵行为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分子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加以区别。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的,侵害行为一般不宜实施正当防卫,因为这部分人属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他们的犯意与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有根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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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犯罪形态]
正当防卫理关于若干问题探索
的要件,但实质上却是排除社会危害的正当防卫。防卫权是正当防卫制度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正当防卫制度的价值取向,历来为刑法理论界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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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犯罪形态]
论正当防卫及在暴力抗法中的运用
一.防卫权的由来 正当防卫制度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演变过程,大概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人从动物进化而来,动物的防御或者反击的本能,在由之进化而来的人类身上得到自然的延续,但人类和动物的本能最大的差异是:动物的本能不受任何理性的约束,人的防卫本能受大脑的控制和支配。所以法国让?雅克?卢梭曾说:"在我看来,任何动物无非是一部精巧的机器,自然给这部机器一些感官,使它活动起来,并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一切企图毁灭它或干扰它的东西实行自卫。在人体这部机器上,我恰恰看到同样的东西,但有这样一个差别:禽兽根据本能决定取舍,而人则通过自由行为决定取舍。因此,禽兽虽在于对他有利的时候,也不会违背给它的规则,而人则往往虽对自己有害也会违背这种规则"[①]这段话精辟概括了人与动物的防卫本能的区别。 “可见,人类的防卫本能不再是自发的,而逐渐具有了社会的属性。它不仅受人类理性的支配,还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当个人对外来的侵害进行抵御或反击的行为对社会有利时,立法者就赋予这种行为合法的性质,法律就承认这种权利,并保护这种权利;当立法者认为外来侵害进行抵御或反击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法律就剥夺人们的防卫权利,要求人们只能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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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犯罪形态]
浅谈正当防卫的若干问题
年刑法和1997年修订的刑法对正当防卫的概念、成立条件、特殊防卫权及其刑事责任作出了明文规定、虽然修订后正当防卫立法较之原刑法在涉及正当防卫的限度等问题上有了一些补充和修改,但是,在近几年的司法理论及实践当中,对其成立的各种条件及特殊防卫权等问题发生的争论较多,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在本文中,我将结合目前学术理论界的各主要观点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及各项要素阐述几点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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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能否对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人适用正当防卫
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能否成为正当防卫的对象? 对醉酒人的正当防卫问题。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人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人在醉酒状态中,并没有完全丧失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只是由某种程度的减弱。而且,行为人在醉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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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
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于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因此,下列三种行为,不是正当防卫;(1)防卫挑拨。是指行为人出于侵害的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2)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是指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害行为。(3)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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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哪些是非正当防卫呢?
哪些是非正当防卫呢?既有正当防卫,那么就有非正当防卫。如果非正当防卫造成了损害,则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非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种: 1、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的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事后防卫。它是指在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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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对象问题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实施不法侵害人本身而不能针对无辜的第三人,因为对于不法侵害的发生第三人并无过错,正当防卫必须是合法对不法,而不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因防卫人的行为所造成第三人损害的,防卫人对此要承担刑事责任。此外,根据《刑法》规定,采取正当防卫以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损害包括财产的损害,即正当防卫除了直接针对不法侵害人本身以外,应当包括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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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正当防卫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起因条件。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应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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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论正当防卫的特殊之处
人们处于特别的危急、恐慌之中,此时进行正当防卫,如果过分地要求人们把握好防卫的限度、时间等条件是难以做到的,但如果超出了一定范围,就又会出现防卫过当,也就造成了自己犯罪。所以,刑法对此也做了一些规定,而且长期以来,在界定正当防卫的标准一直是法律界争论的主要焦点。 本文主要以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两方面的情况来进行了一些阐述,探讨正当防卫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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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正当防卫若干问题的法律探讨
经济化等特点,具体体现在正当防卫这一立法上的,就是对犯罪分子反击的保守,对正当防卫要求过于苛刻,它造成的最直接后果就是打击犯罪不力,公民的自我保护缺乏保障,甚至于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竟然出现过犯罪行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无人敢管的不正常现象。所幸的是,我们的立法者也及时地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终于在其历经18年后对正当防卫进行了重大修改,重新让人民拿起了反击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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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犯罪形态]
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研究
内容提要:本文结合刑法学理论和有关案例,较为细致地分析了正当防卫的五个要件,(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二)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意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三)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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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被殴打后持刀伤人是无限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关于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过当防卫,即是否属于无限防卫,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唐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认为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唐某的行为属于无过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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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民事责任的归责是以过错原则为主,无过错原则与公平原则为例外。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不法行为人的侵害行为,是实施防卫时正在发生的和现实存在的;二是必须针对非法侵害行为人实施;三是正当防卫必须是出于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意图;四是侵害行为必须是非进行防卫而不是排除的.如果没有以上四个条件为前提,就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行为人也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由,行为人应当以自己名义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以正当防卫作为免责抗辩事由,免除该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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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与正防卫过当
故意伤害与正防卫过当 案例介绍:2004年7月12日晚上,被告人丁某在本市思明区吴某家与被害人郭某等人打麻将时,因故与被害人发生争吵,后被在场的人劝开。同年7月13日晚10时许,被告人丁某又到吴某家打麻将,期间,被害人郭某纠集至少四五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到吴某家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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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界定的探讨
[内容提要]:《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作了明确规定,但正当防卫的前提——不法侵害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说明,本文从不法侵害的含义及特征入手,以求对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作一个科学的界定,并从主体上把不法侵害的主体分作个人主体与单位主体,并对二类主体的不法侵害的持征作出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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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
解读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的行为
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正在实施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对正在实施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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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确运用正当防卫?
怎样正确运用正当防卫?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当您准备进行防卫时,如果符合上述四个条件,那么,您就不必担心自己会负刑事责任了,而应积极勇敢地进行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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