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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什么是工伤?
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或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致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伤害案分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种,由法医鉴定为判别标准。属重伤的,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最后由法院审判;属轻伤的,有明确自诉人和被告人,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侦查的,由自诉人直接到法院起诉;属轻微伤的,如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咨询律师: 刘波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期间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办法处理。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确定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原则为: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因工作所致的伤残、死亡或者患职业病。确定比照因工伤残、死亡的原则为:职工发生与生产、工作有一定关系的意外伤残和死亡。
咨询律师: 胡骅
[健康损害赔偿] 什么是残废等级
残废等级是指对残废轻重和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而确定的等级。企业职工的残废等级程序一般是指企业职工因工或非因工致残后,经有关部门鉴定的损伤致残等级,分为完全残废和部分残废两种。完全残废是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正常从事其他较轻便的工作,其中又分饮食起居需人扶助和饮食起居能自理两种。部分残废指部分丧失劳动力,可从事适当工作或轻便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造成他人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根据以上规定,幼儿园对发生在园内的幼儿之间的伤害有过错,父母作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孩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幼儿园也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依照此规定,学校组织野游发生的伤亡,学校应承担责任。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学校给予赔偿或者承担其他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健康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2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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