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侵权赔偿]
营利是侵害肖像权的前提吗
营利是侵害肖像权的前提吗 向剑波系四川省成都航天中学高96级2班学生,1996年高中毕业升入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医预科专业学习,后进入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学习临床医学。 2003年,航天中学通过翻拍其保存的高96级2班毕业合影照,制作出原告个人头像照片。6月13日,航天中学在《龙泉开发报》辟航天中学专版,在学生篇中使用其制作的向剑波及其他升入北大、清华的航天中学学生照片8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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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影楼擅自使用他人肖像该承担什么责任
已将宋某的照片印刷成广告本4000多份在社会上散发。此外,王女士还将宋某的照片外传,宋某的相片已被金华另一影楼制作成广告图片放在街头一大型广告栏内,严重侵害了宋某的肖像权。原告请求判令王女士在立即停止肖像权侵犯行为的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2万元,并向宋某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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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媒体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权吗
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一审被告的上诉请求。被告服饰导报社未再提起申诉。这起判决案例给新闻工作者、学术理论界以及司法工作者都可以带来一点思考。因为在本判决未产生之前,大众传媒由于报道新闻、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而引起肖像权纠纷已发生过多起,但认为侵权成立的判例还未有过。 三起未侵权的判例 从法院审判先例来看,曾出现于上海的三起较有代表性的因新闻报道引起的侵犯肖像权的官司,最终都判了原告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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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一位名人的肖像权纠葛
著名表演艺术家孙道临、童自荣等状告正大青春宝药业公司、上海焦点广告公司侵犯肖像权官司又生出波折。之前法院不仅判决正大青春宝药业公司、上海焦点广告公司侵权事实成立,向孙道临、童自荣等五位艺术家公开赔礼道歉,而且要共同赔偿145万元。但孙道临等四位老艺术家由于青春宝和焦点公司至今没有履行书面道歉和支付诉讼费,日前再度向市一中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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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胶卷惹祸 肖像权背后的巨额赔偿
比如包括正式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此外,苏东公司在此次广告拍摄过程中,摄影师交替使用了胶片相机和数码相机。 法院认为,冲印店丢失胶卷显然构成违约,胶卷的丢失会给苏东公司直接带来商业利润损失及对其他方的赔偿,冲印店均依法应予以赔偿。而冲印店所提的赔偿方案属于行规,不属法律规定,不能直接以此确定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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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广告新闻中肖像权的保护
使用的,故东山支行、北秀支行不存在侵害原告肖像权的故意,不应承担法律责任;《新快报》刊登《私人理财雾里看花》一文,是一篇正常的新闻报道,配图是新闻的组成部分,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和肖像权的侵害。① 肖像权是肖像人支配自己作为人身要素之一的肖像而产生的专有权利。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肖像创制权,肖像使用权和肖像维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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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模特裸体人体画被公开可否请求肖像权保护
至法院要求法律保护其肖像权。 【分歧】 模特裸体人体画被公开可否请求肖像权保护? 第一种观点认为:主办单位和出版社不应对肖某承担任何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只适用于普通公民而不适用于模特这一特殊行业。艺术模特的工作性质是以自己的形象获取报酬,付酬之后不存在二次付酬的问题。美术作品的所有权与处分权都属于画家,而不属于模特。 第二种观点认为:这是一起明显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违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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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肖像权的法律保护
日出生,汉族,该超市人事部经理,住胜利石油管理局科技一村。 原告刘广玉与被告胜利油田胜大超市肖像权纠纷一案。 原告刘广玉诉称,2002年9月份,在被告的经营场所由一楼至二楼的人行道的右侧墙上挂着原告一米多的巨幅肖像,在由一楼上二楼的电梯中间左侧墙上也挂着一张原告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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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毛孩”于震环状告嘉年华侵犯肖像权案终审宣判
因自己在嘉年华游玩的照片被放在了嘉年华公司的商业宣传网站上,“毛孩”于震环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环球嘉年华(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诉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做出终审判决:嘉年华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于震环的肖像权,判令嘉年华公司在其公司网页的主页上发布致歉声明,驳回于震环索赔20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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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一起因婚礼录像引发的名誉权案
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权利,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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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拍摄不道德行为的照片在报上曝光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
是指公民对通过摄影、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或者其他艺术形式在客观上再现的自己形象所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拍摄不道德行为在报刊上登载,虽然是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了他人肖像,但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而是运用社会舆论工具公开谴责和鞭策那种不道德的行为。因此,它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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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已经同意他人使用肖像诉侵权不成立
黄奕肖像,而未根据协议约定在使用方式上予以界定欠妥,本院予以补正。此外,黄奕在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起的侵权诉讼与本案合同之诉属于两个不同的诉讼,二者没有互为审理依据的关系,因此无须中止本案的审理,故黄奕要求中止本案审理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期间已经按黄奕签收有关诉讼文书的地址依法送达了开庭传票,故黄奕认为原审程序违法的上诉理由亦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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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截取年鉴上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是否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茶叶公司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印制带有原告采茶时的照片的宣传单,用于商业广告,给原告的身心造成一定的损害,现原告要求被告茶叶公司停止侵害其肖像并在当地上给予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理由成立,应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茶叶公司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和去医院就诊所花的费用,理由亦成立,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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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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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帝肖像权纠纷案终审 展览照片不侵权
为肖像权,我国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胞弟金友之(原名爱新觉罗·溥任)将杨来福、王庆祥等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日终审判决:驳回金友之上诉,维持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 据悉,这起纠纷起因于故宫博物院端门东朝房内举行的“中国最后的帝王世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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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东方彩色图片社诉大联盟摄影婚庆中心将其为顾客拍摄的婚纱照
原告:平顶山市新华区东方彩色图片社。 被告:平顶山市新华区大联盟摄影婚庆中心。 1998年9月初,原告东方彩色图片社给两名顾客拍摄24寸、16寸婚纱照各1张,7寸婚纱照片各21张,并据此制作相册一本。此后不久,该两顾客去被告大联盟摄影婚庆中心处加洗上述照片一套,并且让暂时放在大联盟摄影婚庆中心处(加洗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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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被照片景点所有人使用后作者提出天价索赔案代理意见
摄影作品被照片景点所有人使用后作者提出天价索赔案代理意见 2006年10月15日 今天在此公开审理原告诉与被告著作权纠纷案件,即有本诉侵权又有反诉确权。原告主张两项请求: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十七万元;被告反诉要求依法确认涉案三张照片的著作权系由法人承担责任并由法人提供物质条件而形成的职务作品,摄影作品的权属应当归被告法人享有,法人有权在自有业务范围内无偿使用。原告诉求无理应予依法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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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吴淑英等诉周林频谱总公司擅自使用其医疗照片制作广告侵害肖像权
许可,擅自使用其照片作为广告图片的一部分,侵犯了两原告的肖像权,被告对此行为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原告诉请被告侵犯其肖像权,理由正确,应予支持,被告应酌情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但原告诉请被告侵犯其名誉权及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12万元,因理由不足,不予满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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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卓小红诉孙德西 重庆市乳品公司侵犯肖像权纠纷案
原告:卓小红,女,24岁,四川省重庆九龙服装公司职工。 被告:孙德西,男,42岁,四川省重庆摄影公司广告产品摄影部职工。 被告:重庆市乳品公司。 1986年11月25日,四川省重庆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卓小红诉被告孙德西、重庆市乳品公司侵犯肖像权纠纷案。经审理查明: 1983年4月,原告卓小红到重庆摄影公司广告摄影部拍生活照时,被告孙德西向卓提出,再拍摄一张作样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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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周林频谱总公司擅自使用其医疗照片制作广告侵害肖像权案
许可,擅自使用其照片作为广告图片的一部分,侵犯了两原告的肖像权,被告对此行为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原告诉请被告侵犯其肖像权,理由正确,应予支持,被告应酌情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但原告诉请被告侵犯其名誉权及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12万元,因理由不足,不予满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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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组合羽泉状告盗版再次胜诉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歌手组合“羽泉”状告盗版商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定广东白天鹅光盘有限公司、宁夏大地音像出版社盗版“羽泉”的《彩虹》《深呼吸》等7首歌曲,应停止侵权并赔偿3.5万元。这也是“羽泉”今年在上海第二次状告盗版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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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