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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解释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解释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主要是这样几个:一个是停止侵害。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生活中怎样防治隐私权被侵犯
年保护法的隐私权。而他们都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的。有的家长还强词夺理地说:“你是我的孩子,我违什么法?”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法律上的愚昧。 其实家长只是隐私侵权者中行为并不严重的一些,隐私权的侵犯在社会上更多。那么我们真的需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隐私侵权说“不”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隐私权概述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随着社会文明进程的不断推进,个人权利与人身尊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隐私权已成为当代公民保护自身人格的一项重要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侵犯隐私权范畴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提及隐私权字眼的明文条款。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论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一)
个人隐私权的概念 (一)隐私权被侵犯的现状 随着网络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社会的透明度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未经授权的私人肖像被肆意散布,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对个人隐私的大量报道,从很多方面来看,新闻界已经明显超越了他的正当范围,闲话不再是游手好闲与品性不端的人的消遣,而已成为一门生意,被厚颜无耻的人追逐获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隐私权的法律概念算起,至今已经百余年。在此期间,西方国家的隐私权制度发展迅速,对隐私权的保护也已形成严密的体系。特别是20世纪以来,隐私权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它已不仅是普通法律上的权利,而且成为了一种宪法上的权利。 我国在隐私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晚。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论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二)
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加以平衡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但是公共利益如何能与个人隐私权的冲突实属少见。近日来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的出租车上安装监控器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权的问题,引发了人们对如何平衡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的思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十国致函敦促谷歌提高隐私保护
十国致函敦促谷歌提高隐私保护 在二月份引进这项新服务时,谷歌将现有的谷歌信箱(gmail)账户与其新服务buzz融合在一起,从而将谷歌信箱的联系人暴露给了其他的buzz用户。考虑到到批评的声音,谷歌已经对buzz进行了一些改动。 但是,隐私监管员们认为绝不应该发生这种问题。 “(我们)越来越担忧的是,在谷歌推出新的科技应用程序时,全球民众的隐私权常常被抛诸脑后。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我国公民享哪些隐私权
公民享有保守姓名、肖像、住址、住宅、电话等秘密的权利,未经其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转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者骚扰。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调查或公开。 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是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英法等10国家就隐私权问题联名致信谷歌 北京时间4月21日凌晨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英国、法国和加拿大等10个国家的政府官员周二联名向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发出公开信,表达了他们对谷歌无视隐私权的担忧情绪。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人际关系的复杂化、生活的多样化,能够成为隐私权客体的信息、事务、空间越来越广。3、隐私权的内容笔者认应当包括:隐私维护权、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和隐私处分权。 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 (一)国际立法保护 对于隐私权的保护已呈现出国际统一化趋势。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查手机短信内容属于侵犯隐私权吗
查手机短信内容属于侵犯隐私权吗? 什么情况下,移动公司给查短信的内容?老婆怀疑我的短信有问题,要查询短信内容,移动公司会支持她,给她查吗?我现在的卡号还是老婆的名字。这属于侵犯隐私权吗? 律师解答: 机主携带身份证是可以查的。 相关法律知识: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为以下十类: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聊天记录属于隐私权范畴吗
聊天记录属于隐私权范畴吗? 我一个朋友的聊天记录(是个人的隐私)未经过他本人的同意被对方发给了其他人,也包括他的好友,使得我朋友现在都无法出去,总感觉背后有人在说他什么。请问这属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法律上对这件事会有怎样的处理? 律师解答: 可按侵犯名誉权进行起诉。 相关法律知识: 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个人征信中的隐私权保护
个人征信中保护隐私权的必要性 1.个人征信的概念 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在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征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是重要方面。征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征信指调查或验证他人信用;广义征信还有“求取他人对自己的信用”之意,例如求取公众的信任,提高自身道德评价等。 按征信对象的不同,征信可以分为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裁判文书上网后隐私如何保护
人员的隐私予以适当保护,具体可作以下处理: 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可赋予当事人个人基本信息保护请求权。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应同时发送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若当事人不愿意在裁判文书上网时公开自己的基本信息,有权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一旦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申请对其个人信息予以保护,法院在对该裁判文书上网时,应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技术处理。 对于刑事案件,应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市民陈先生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由手机通讯信息台发出的短信,内容是祝陈先生生日快乐。然而这条“祝福”短信不但没有使陈先生感到高兴,反而让他困惑和不满:信息台怎么知道自己的生日呢?这样做是不是干涉了用户的隐私?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反复思考才明白,他在购买手机卡时向通讯公司提供过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旅馆门锁坏掉 裸睡遭曝光谁担责
任人出入,导致自己和妻子的隐私权受到侵害,要求旅馆赔偿。 张先生提出,自己和妻子睡觉时未穿衣服,由于旅馆房门是坏的,无法反锁房门,导致被一个男人和旅馆服务员先后进入房间,致使自己夫妻身体曝光,隐私权受到了侵害,要求旅馆经营者赔礼道歉并赔偿6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现代社会有一个关于“公共官员权利限制”的基本常识——为防止官员滥用公权力给国家和公众造成伤害,需要对官员施加严格的外部监督,为此,需要他们部分地让渡和“牺牲”个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私权,法律在保护官员的个人爱好、饮食习惯、家庭琐事、生活规律等隐私的同时,需要对他们的其他隐私权诉求和名誉权诉求进行适当限制。
咨询律师: 胡骅
刘先生在小区附近的一家打印店制作了两盒名片。12月6日,他再次到这家打印店打印东西时,发现自己的名片被粘贴在一侧的墙上当做样品。他对店主说,未经他同意就将他的名片当样品展示,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店主却笑着说他是小题大做。最后,在刘先生的坚持下,店主才将他的名片拿下来。店主说,印制名片的人大多是联系业务,名片放在店里对其本人也是一种宣传。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隐私权的特征主要有哪些
隐私权的特征主要有: 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秘密(实际上即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  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咨询律师: 胡骅

精神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3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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