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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侵权损害赔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人格权侵权赔偿、特殊侵权损害赔偿、网络侵权损害赔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人格权侵权赔偿] 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排除
排除指某些行为虽有损害名誉的表象,但因有合法的抗辩事由儿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一、散布内容真实的事实; 二、受害人同意; 三、正当行使权利。 须注意的问题: 一、侵害名誉权通常以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为前提,单纯受害人主观上的名誉感即自认为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二、如果侵犯从事经营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的名誉,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损害他人名誉应如何赔偿
损害他人名誉应如何赔偿? 被人认为跟其丈夫有不正当关系,到处宣扬,败坏该人的名声,还天天打电话发短信辱骂,其丈夫也曾到处向人宣扬、编造说自己跟这个和那个有这种关系,搞得我心理上受到很大打击,自己不是那种人,而且还未成家,对将来找对象也有影响,因此想请求律师帮忙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如何认定名誉权侵权行为
如何认定名誉权,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侵害名誉权作为的一种,其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与一般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是相同的,即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存在损害事实、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但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又有其自身特点。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贬低和损害他人名誉的性质,具有违法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侵害名誉权承担的民事责任
不法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 120 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即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损害赔偿、赔礼道歉。 (1)停止侵害。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如何维护自身的名誉权
如何维护自身的名誉权? 成年累月诽谤诬陷他人,给他人身体和精神带来巨大痛苦,请问法律上能维护我的名誉权吗? 律师解答: 可以,且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侵犯了名誉权如何索赔
侵犯了名誉权如何索赔? 我是科学研究所的一名工作人员,管理一台仪器,有关领导为了自己的私利想安排自己的亲信管理,就到处编造我的罪过说我人为损害仪器设备,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算不算侵犯名誉权? 律师解答: 可以起诉,你要提供证据证明他有损害行为你有损害后果。 相关法律知识: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第三者侵犯名誉权应如何赔偿
第三者侵犯名誉权应如何赔偿? 丈夫与第三者同居并有一子,我也有两子,都十五六岁,为了孩子离婚不成,我也可以想亲妈一样带那个孩子,而第三者却经常发信息漫骂污蔑,我要求起诉第三者,维护自己的身份权和人格尊严,请问我需要什么证据,能得到什么赔偿? 律师解答: 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被怀疑偷窃 是否侵犯我的名誉权
被怀疑偷窃,是否侵犯我的名誉权? 有一个朋友在门市上班,工作没有一个月老板就丢钱了,老板怀疑是他拿的,但是他们又没有证据是他拿的,就被叫去派出所,这样的人要不要负法律责任?是否侵犯了朋友的名誉权? 律师解答: 老板只是怀疑,再说又未对其采取非法手段,向派出所提出自己的怀疑,由警察调查,这是合理的,并不构成侵权
咨询律师: 胡骅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问题
请问一下名誉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与一般的侵权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律师解答: 名誉侵权构成要件: 名誉侵权与一般侵权构成要件一样,名誉侵权行为的构成也应当从受害人确有名誉被侵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来认定。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散布谣言是不是侵犯名誉权
散布谣言是不是侵犯名誉权? 我一邻居说我偷盗他家的东西,但又没有证据,于是报警,并到处散布谣言。请问这样做是不是侵犯名誉权? 律师解答: 轻则属于侵犯名誉权,重则属于诬告陷害。 相关法律知识: 维护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医生侵犯病人名誉权的问题
章某患有艾滋病,后经某医院医生治愈。该医院在其宣传中多次讲到章某患病被该医院治愈的事例。请问医生可以公布病人病情吗?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规定:“医务人员未经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体携带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网上骂人能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网上骂人能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最近我得罪了一个人,他在某互联网不停地发贴骂我,请问他是否能构成侵犯我的名誉权? 律师解答: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对方的行为,已构成了对你名誉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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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新闻名誉权侵权
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审理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很多,其中案由的称谓、案件管辖、诉讼主体的确定等问题是主要的。 1.案由的称谓。报刊杂志发表的新闻作品造成公民的名誉损害,如何确定案件的案由,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和统一的认识,实践中主要有三种称谓:(一)名誉侵权纠纷;(二)报刊侵害名誉权纠纷;(三)新闻侵害名誉权纠纷。 第一种称谓过于笼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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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企业等单位有没有名誉权
企业等单位有没有名誉权? 答案是肯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这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法人单位享有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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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侵犯企业名誉权应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即承担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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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规定,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又作更具体的解答: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即:原告所在地法院也可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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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一般新闻侵犯名誉权的理论分析
公民的言论自由是现代社会中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是公民参政议政,进行舆论监督的基本前提。现代社会中,大众传媒是公民舆论集散地和代言人,肩负着舆论监督的任务,是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从法律上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不仅是大众传媒实现社会责任的基本前提,更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民主化程度。 从法理的角度来说,大部分涉及新闻媒介侵犯个人名誉权的案件是一种公权和私权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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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我国对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责任要件
我国对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责任要件主要有:(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3)损害实施存在,即客观上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受到了贬损,主要包括名誉贬损、精神贬损、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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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网上损害名誉法律确认的特殊性
bbs的侵害名誉权案件,却反映出网络中发布信息或言论与在现实世界的传播媒介上发布信息和言论有诸多不同。网上传输文字的特殊性、网络的无国界性、匿名性等特征对已经确立的判定名誉侵权的基本原则构成了巨大的挑战。 首先,侮辱性或诽谤性的陈述难以取证。在bbs中,网民发布的信息随时滚动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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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法人名誉权
这是一起企业法人名誉权案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都有名誉权,“新闻官司”中侵害法人名誉权的案件也不少见。但是法人名誉与自然人名誉是有很大不同的。公民的名誉主要是对公民的能力、品行、作风、思想、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法人的名誉则是对法人的商业信用、资产经营活动、产品或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法人名誉权具有明显的财产性,好的名誉是法人的无形资产,可以为法人带来巨大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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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8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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