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人身损害 > 侵权损害赔偿

侵权损
害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侵权损害赔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人格权侵权赔偿、特殊侵权损害赔偿、网络侵权损害赔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谢晋名誉权案:刘信达30万财产被冻结 宋祖德兄弟上诉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4日宣布,继宋祖德、刘信达兄弟一审被判侵犯名导演谢晋名誉权后,根据谢晋遗孀徐大雯的申请,被告刘信达的30万元财产被冻结;与此同时,宋祖德、刘信达不服判决,于4日提起上诉。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老汉起诉报案人损害名誉权
老汉起诉报案人损害名誉权 李老汉原是安徽省淮南市某学校的门卫,因涉嫌强奸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监视居住,还因此丢了工作。被解除强制措施后,李老汉一纸诉状将报案人小梅及其奶奶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7月16日下午,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因强奸案引发的特殊的名誉权官司进行了开庭审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侵犯名誉权的案例
侵犯名誉权的案例 某日,郑甲来到某百货商场自选超市区,背着小包转了一圈,觉得没什么可买的,就出来了。郑甲刚走出商场大门,就被商场内追出的两名工作人员拦住,问郑甲:“小姐是不是在超市拿了什么东西而忘了付钱?”郑甲说:“没有”,两名工作人员不相信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本案侵犯的是姓名权而非名誉权
本案侵犯的是姓名权而非名誉权 [案情]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的杜文,近期遇到了一件蹊跷的事:贷款买房前期手续都办好了,去银行贷款却被告之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在7年内各商业银行汇票不得贷款。自己一向遵纪守法,究竟在什么时候上了不良信用黑名单?他郁闷极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害他人名誉权,新浪等网站公开赔礼道歉 重庆市丰都县近日判决一起网络名誉权侵害案,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丰都县分公司因其网站言论监管乏力,造成余某名誉权受到侵害,丰都法院判决二被告分别在新浪网、丰都信息港网站刊登声明,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
咨询律师: 胡骅
本案状告侵害死者的名誉权是否成立? [案情摘要] 原告陈秀琴系天津市解放前已故曲艺演员吉文贞(艺名“荷花女”)之母。吉文贞自幼随父学艺,15岁起在天津登台,有一定名气。1944年19岁时病故。被告魏锡林从1985年开始创作以吉文贞为原型、表现旧社会艺人苦难生活的小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李晓华诉21世纪经济报道报社名誉权纠纷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年东民初字第03716号 原告李晓华,男,1951年1月19日出生,汉族,北京华达康弘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住本市东城区菜厂胡同42号。 委托代理人翟雪梅,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幺宪国,男,1948年8月12日出生,北京脑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住北京富华大厦d座13层g室。
咨询律师: 胡骅
是侵犯的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侵犯姓名权案例) [案情] :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的杜文,近期遇到了一件蹊跷的事:贷款买房前期手续都办好了,去银行贷款却被告之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在7年内各商业银行汇票不得贷款。自己一向遵纪守法,究竟在什么时候上了不良信用黑名单?他郁闷极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借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构成侵犯名誉权 原告:张伟文 被告:廖文进 案由:名誉权纠纷 原告张伟文系某派出所的民警。2001年7月,原告在查处一起犯罪案件中,发现被告廖文进之弟涉案,该所多次组织抓捕。被告因找该所领导和原告求情被拒绝,就威胁要告原告受贿。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王颖,女,22岁,北京焦化厂工人。 原告:倪培璐,女,20岁,待业。 被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孙锁昌,经理。 原告王颖、倪培璐于1991年12月23日下午,到被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开设的惠康超级市场购物。购物后离开该市场时,被市场工作人员追出拦住责问:“小姐,你们有没有拿什么东西?”王颖、倪培璐告知所购之相框已付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一审: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2005)红民一初字第1836号 (二)案由:名誉权案 (三)诉讼双方 原告:天津市华翼足球俱乐部 法定代表人:杜国华,董事长。 被告:李长捷,男,1 965年4月1日出生,汉族
咨询律师: 胡骅
《今晚报》社的行为已侵害了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的名誉权。亦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陈秀琴系已故吉文贞之母,在其女儿及本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有权提起诉讼,请求保护。两被告提出不应保护死者名誉及原告无诉权的主张,显然缺乏根据,本院不予支持。小说连载中的插图、题图无明显侵权情况,对原告主张插图侵权,本院不予支持。被告魏锡林反诉原告侵害其名誉没有根据,本院予以驳回。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原告:胡骥超,男,45岁,中共贵州省赤水市委宣传部干部。 原告:周孔昭,男,45岁,贵州省赤水市文化馆干部。 原告:石述成,男,57岁,贵州省赤水市党校干部。 被告:刘守忠,男,47岁,贵州省遵义市电视台干部。 被告:贵州省《遵义晚报》社。 法定代表人:车培英,总编辑。 原告胡骥超、周孔昭、石述成为与被告刘守忠、《遵义晚报》社侵害名誉权一案,向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奇虎侵犯CNNIC名誉权案败诉
奇虎侵犯cnnic名誉权案败诉 经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和其它证据证明cnnic中文上网软件能够正常安装和卸载,不会对计算机造成危害。 经过半年多调查和取证,海淀区人民法院8月28日对cnnic诉北京三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奇虎网)名誉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三际公司被判向cnnic道歉并赔偿15万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员工博客惹名誉权官司
被辞员工博客上评论前公司上司 被指侵权成被告 员工博客惹名誉权官司 日常生活写进文章 评论前公司上司 李小蒙(化名)将自己的经历编成小说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8月29日,李小蒙原所在公司北京暖倍儿科技有限公司和两名在文中被提到的经理告上西城法院,以李小蒙博客的文章侵犯名誉权为由,向他索赔7万元。 李小蒙曾在该公司办公室工作,后被调到库房,在公司裁员时被辞退。这段经历被他写入小说,贴到博客上。
咨询律师: 胡骅
案例解析如何认定“讨债书”被诉侵犯名誉权 案情介绍 纳先生与姚女士多年前相识。2000年纳先生曾向姚女士借款,后失去联系。因纳先生一直未还借款,姚女士于2007年12月27日将书面“讨债书”张贴在纳先生居住的楼道内数十张。内容为:浩然(纳先生笔名):你于2000年之前因称父母病重需筹款回陕西尽孝,骗得人同情,本人当时倾其所有帮你筹款三千余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虚构的夸奖能否构成侵害名誉权
规定的“侮辱、诽谤等方式”,客观上也不会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被告刘某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管析】 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所谓名誉是社会对一个民事主体(公民、法人)的信用、声望、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评价。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向村民公开问题不构成名誉侵权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审结了一起因村委会向村民公开原村干部经济问题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审理笋帙结果,村委会向村民通报公开原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未构成名誉侵权。 2000年期间,莱芜市莱城区扬庄镇一农村因村里村务、政务不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群众对此不满意,多次上访,向上级反映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权威部门误检艾滋病致人名誉和财产受损,该如何担责? 【要点提示】 误检使他人当了两年半艾滋病人,期间蒙受名誉及财产损失,肇事部门既要因侵害名誉权而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格权侵权赔偿] 内部报告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
丑化原告的人格,故不构成侵权,且内部报告也不能作为侵权的依据。 二审审理后认为,被告的《报告》是一种反映情况的内部报告,其目的是为了让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了解情况,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报告》虽然在个别措词上有偏激之处,但被告主观上不具有诽谤和侮辱的故意,客观上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精神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4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