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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改善]
贾国宇因用餐时使用的卡式炉气罐爆炸致残诉春海餐厅等赔偿案
劳动能力的今后生活补助费51840元、未来教育费2万元、恢复治疗费30万元,手术整容费60万元及残疾赔偿金65万元。共计1659551.63元。 气雾剂公司辩称:春海餐厅使用的卡式炉气罐系我公司组装生产,气液、气罐均从生产厂家所购买。现无证据证明此次事故是因我厂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炉具漏气出现小火所造成的,与气体成份无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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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环境保护改善]
被告向水库排放生活污水应否承担责任
的排污管道是由政府城建部门规划设后计铺设的,向水库中排放生活污水不是被告的行为,自身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对原告的损失渑池县教培中心已经进行了补偿,在污水排放上也与原告签订了污水排放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向其承包的水库中排放生活污水。现原告要求学校改变水路,赔偿损失,消除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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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环境保护改善]
超标排污致损害 污染企业要全赔
本案涉及举证倒置问题,原告不应曲解。原告应先提出基础的依据,即应先有基础的证据证明原告鱼死亡系被告排污所致,而不应直接将举证责任推给被告。从渔政部门的分析报告知道,水体饮用水标准都符合,水都能饮用,那么养鱼就应当没有问题。因此水体并未受到污染。缺氧是由其他因素引起。原告鱼的死亡与被告排污没有因果关系。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依据不足,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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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环境保护改善]
房间噪音太大 依法索取赔偿
室内噪声污染问题的一个复函中明确,目前国家和地方没有室内环境噪声检测方法和标准,但依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应低于所在区域标准10分贝,即不得超过35分贝。刘某遂将宏宇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宏宇公司退房并赔偿精神损害费等合计40多万元。 法院判决认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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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环境保护改善]
被告养鸽与原告患病有无因果关系
顶楼住户饲养信鸽,底楼住户生了怪病,两者有无因果关系?当养鸽权与生命健康权发生冲突时,应如何取舍? [案情] 原告吴毅 被告丁正才 吴毅与丁正才同住一单元,其中吴毅住底楼103室,丁正才住顶楼403室。丁正才自幼(8岁开始)爱好养鸽,1981年,其在自家楼顶搭建了两个鸽舍,饲养了60多只信鸽。信鸽每天放飞两次,每次约1小时。2004年12月,吴毅被确诊患了隐球菌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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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环境保护改善]
菏泽市辛集镇三里河村第二村民小组的26户农民起诉菏泽市政府土地
了上述费用,三里河村交付了50.03亩土地。但土地实际所有人菏泽市辛集镇三里河村第二村民小组的农户不同意出卖该土地。鉴于第二村民小组的农户不同意出卖农田,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申请菏泽市政府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00)1252号批复》批准,发布了《菏政公字[2000]第5号公告》,将上述协议约定的50.03亩农田变为政府征用后出让给菏泽源丰农药有限公司用于建设灭多威生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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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环境保护改善]
城市排污管道破裂污染鱼塘谁担责
自己承包的鱼塘出现冬季鱼浮头并有鱼死亡。经查系城市排污管道破裂,污水改道进入鱼塘所致。郑涛当即决定先抽水捕鱼,同时与当地市政公司交涉。2004年元月3号,当地市政公司动工重新辅设了一条排污管道。在此期间,因污水进入鱼塘,造成部分鱼死亡,部分鱼严重异味。因久旱无雨,郑涛曾于2004年2月10日、2月14日用漂白粉、生石灰消毒,在鱼塘水变清后,又购进了一批鱼苗,但鱼塘鱼苗仍被再次污染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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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环境保护改善]
从一起案件谈旅客列车上抛掷物品致人伤害赔偿责任探讨
某日,村民甲在经过铁路道口时,被从飞驰而过的旅客列车上抛掷出的酒瓶砸伤,花去医疗费10000余元,出院后,甲向该列车的主管单位某铁路局提出赔偿请求,遭到拒绝,甲以某铁路局为被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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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环境保护改善]
“闽燃供2”轮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案
申请人就本次事故可能产生的所有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为52,934计算单位,请求法院裁定准予申请人设立本次事故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基金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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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环境保护改善]
擅自砍伐自己承包的林木也犯法
人认为砍自己承包的自留山上的树木不属犯法,因为这是自己承包的,自己付出的劳动的汗水。我为了响应党的号召,早日走上致富的道路,用自己承包经营的山上砍点树木种袋料香菇,这也是一条致富之路,砍自己承包种的树木这难道也算犯法?被告人怎么也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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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环境保护改善]
该起广播噪声赔偿案如何处理
为由,两次找到被告,要求予以解决,未果。2002年7月,原告自行委托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测点1昼间73.5db,测点2昼间73.6db,超出国家规定标准。以此为据,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拆除广播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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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环境保护改善]
白血病患者获赔保险金5万元
原告于女士2003年4月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终身寿险产品,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005年3月,经诊断,原告患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该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但保险公司以患者投保前曾做过骨髓穿刺并未将“骨髓增生活跃,大致无异常”的结果告知保险公司为由,拒绝支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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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环境保护改善]
本案“砷中毒事件”应如何定性
辰溪县板桥乡塘里村、辰溪县孝坪煤矿的居民长期饮用桠杉坡一号井矿井水,辰溪县板桥乡中溪村居民长期饮用杉木溪矿井水,自2008年1月先后不同程度地出现头晕、口渴、恶心、四肢乏力等症状并入院治疗。经卫生部门专家组鉴定,结合患者流行病史、临床症状和尿砷检查,确认有90人为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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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改善]
日照市盛华水产集团公司诉天津航道局等水域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日照市盛华水产集团公司被告:天津航道局被告:日照港务局1991年1月,石臼港务局作出《石臼港总体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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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环境保护改善]
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亭支行诉亭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等借款合同
[案情]原告(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猇亭支行(以下简称猇亭支行)。 被告(原审被告)宜昌市猇亭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猇亭环保局)。 被告(上诉人)宜昌市猇亭区财政局(以下简称猇亭财政局)。 (一)199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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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环境保护改善]
雇员特殊工作环境染病 雇主应当承担适当责任
冯某在非洲安哥拉工作期间身染重病死亡,所患疾病与工作地点和工作环境具有较大关系。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审结了该案。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冯某雇主的北京某建材有限公司应当对雇员冯某因病死亡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2008年5月,冯某与被告北京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出国工作协议书,约定冯某作为被告在非洲的一个国家安哥拉施工期间的翻译,工作期限为一年。签订协议后,冯某即按照协议赴安哥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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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环境保护改善]
无证经营国家允许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是否构成
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对于无证经营国家允许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是否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犯罪论处,司法实践中有较大争议,由此也导致各地对此类案件的定性处理不一致,严重影响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笔者建议,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应尽快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以结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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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环境保护改善]
住所环境有隐患 申请复议寻保护
公安局提出《安全保护申请书》、《治安拘留裁决申请书》,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安机关认为其要求无理,拒绝支持其请求。 2000年1月28日,刘老师以市公安局对其提出的《行政处罚裁决申请书》、《安全保护申请书》、《治安拘留裁决申请书》未予处理为由,以市公安局为被申请人,以江河大学及李家坡校区房产办主任为第三人,向省公安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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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环境保护改善]
鱼受污染死亡原告为何未获赔偿
被告赔偿鱼死亡的损失3500元。 [审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环境污染损失赔偿纠纷案件的受害人应举证证明:1、加害人有污染行为;2、损害的事实;加害人要举证证明法律规定的免职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双方只有尽了各自的举证义务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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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环境保护改善]
“永安”轮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原告:韩国新晟海运株式会社(简称“新晟会社”) 被告: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简称“有色公司”) 「案情简介」 一、具体案情 1998年7月2日,韩国三星海运株式会社(简称“三星会社”)与被告有色公司签订一份航次租船合同。合同约定:三星会社为出租人,有色公司为承租人;运输货物为4000至5000公吨、最大含水率为12%的散装硫铁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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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