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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本可以纪念在富士康工作10周年,并可能拿到更丰厚的长期服务奖。但是,关养春的“一根筋”个性,导致他在2008年被迫离开了公司。 “我为公司服务近10年,换个角度说,是公司把我养大的,却因为维护公司利益,被相关领导制造借口和理由恶意解雇且无经济补偿。”关养春在2009年3月17日发给总裁办的信中说,希望郭(台铭)总裁能亲自来旁听2009年3月24日开庭的劳动仲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操作流程
仲裁流程:你可以向区一级的企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提交仲裁申请及副本(可向仲裁委要相关格式或直接在仲裁委填表格),在申请仲裁时尽量提供与被诉单位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一切证据,你提到的工资表,发放清单等是完全可以的。劳动仲裁法实施后,申请仲裁是免费的,而且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而单位是不可再提出起诉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难局待解
佟丽华做梦都想去向总理诉说农民工维权的艰辛,但他现在只能对《瞭望》新闻周刊表达他的痛苦:为什么有那么多劳动争议案件?为什么处理起来又要搞得那么复杂?为什么明明知道问题所在,却难以大刀阔斧地改变它? 面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拿出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这位担任全国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的知名公益律师,似有万语千言。
咨询律师: 胡骅
法律效力,争议又恢复到了原来状态,原告应当重新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第三种观点认为,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是超过起诉期限,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决对当事人的纠纷作了处理,即当事人的纷争已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对法院、仲裁机构及当事人各方均具有拘束力。而在执行过程中,经审查,该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我国法律规定的是仲裁程序前置。国家立法的初衷是为了节约诉讼成本及诉讼效率。但是,现在的实践操作与立法初衷背道而驰。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强制权,案件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拒绝接收仲裁文书,加上仲裁程序的诸多不规范,一个案件往往要拖很久,才会作出仲裁裁决书。
咨询律师: 胡骅
执行难一直是打官司最怕遇到的问题,尤其是当劳动者遇到追要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时。记者从昨天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种情况将很快发生变化。从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将发出支付令。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程序忽视不得
hengk的问题有一个地方百思不得其解,就是这一句话:“我找了劳动局最后以调解不成让我上法院”。这句话的理解决定了hengk是不是已经过了劳动仲裁程序,也就关系到hengk最终在法院里能不能再提新的要求的问题。  由于考虑到劳动局不可能不知道劳动争议案件应该先去劳动仲裁,所以我只能假设hengk已经劳动仲裁过了,所说的找劳动局就是劳动仲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争议案件,在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案。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实现规定时限内审结,除规定可以延长审理的案件外,保证在60天内结案。  弱势群体免交仲裁预收款  对于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农民工、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者免交仲裁费预收款,农民工当事人败诉的,酌情减免仲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除农民工的仲裁费用。对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先行缓收仲裁费。
咨询律师: 胡骅
我们受当事人的委托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张某某诉安徽省旅游涉外汽车总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申诉人张某某的仲裁代理人。我们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研究了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刚才的庭审调查,对本案有关事实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仲裁庭参考。  一、 被诉人剥夺申诉人参加改制的权利(进行国企职工身份置换、享有经济补偿金)是非法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作为一名律师,通过长期地接触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案件,逐步地加深了对这一领域的了解和体会,为方便广大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顺利地解决劳动纠纷,特写此文。现把劳动仲裁的法律适用和实务操作阐述如下: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与责任依法做出公正判断和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纠纷处理方式。
咨询律师: 胡骅
从劳动仲裁受理之日起到作出裁决,法定期限应该不超过60天,然而现在拖个一年半载已不鲜见。”  日前,晨报接到多位读者反映,称劳动仲裁超时过久,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晨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该现象确为事实,尽管仲裁机构多方努力,却难以在短时间内扭转局面。法定时间难保证似乎成了无法跨越的鸿沟。  对于从老家进京打工的体力劳动者张庆(化名)来说,走上劳动仲裁之路是一个无奈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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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虽然不像诉讼那样严格和复杂,但是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一般员工来说,想在劳动仲裁中取得主动权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律师根据法律和实践对其加以总结,希望能对需要它的朋友们有所帮助。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先要确定所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以及可否直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得以解决  并不是每一个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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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基本常识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办理。在执行中,对于企业拒绝给职工安排工作并且不发工资或者不给福利待遇的。人民法院可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通知银行或信用社扣划应付的工资和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必要时可责令企业赔偿该职工的实际经济损失。  2、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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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处理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的具体实际,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的范围和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所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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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如何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之一的,即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在虹桥、闵行、漕河泾开发区内的外商独资企业、外国企业与本市市属企业合资、合作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另外,就业者是外国国籍或港澳台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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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是解决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即处理的是经济纠纷也称为民商事纠纷。劳动仲裁是通过劳动部门解决用人单位与个人之间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工伤等纠纷的一种方式,即处理的劳动争议纠纷。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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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用人单位需要给员工买社保。可市民梅先生遇到的情况却很特殊:他上班三年,单位第一年没买社保;现在,梅先生被单位辞退,他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他第一年的社保费用。  昨日记者获悉,梅先生申请劳动仲裁,输了;到法院起诉,也输了。成都中院日前终审认为,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梅先生在3年之后才申请仲裁,是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调整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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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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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仲裁是仲裁程序开始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启动仲裁程序的第一步。申请仲裁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他们之间所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他们所签订的仲裁协议,提请所选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审理和裁决的行为。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l、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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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2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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