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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的性质虽与诉讼时效存在一致性,但由于在具体法律规定上略有不同,二者在适用上存在差异。 相同处:(1)都是指权利不行使并达到一定期间而丧失法律保护的制度。(2)都是指丧失胜诉权而未丧失诉权。(3)除斥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利消灭(仲裁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虽仍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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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起诉、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均应适用时效中断。由于仲裁前置于诉讼,故当事人未经仲裁而提起诉讼的情况在仲裁案件审理中不会存在,起诉不能作为引起仲裁时效中断的条件。但就劳动争议而言,当事人递交申诉书应视为向仲裁部门“起诉”,故当事人申诉,应适用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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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腊清律师在《劳动人事政策法律专刊》08年02期发表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问题探析》一文,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作了全面的深入的分析,本文现就劳动者请求工伤待遇的仲裁时效起算点进行再探析。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我国先后制定的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对仲裁时效期限以及时限的规定措辞略有不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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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兼职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目前尚无明确法律和政策规定。笔者认为,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兼职劳动关系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劳动关系,不同于事实劳动关系,兼职劳动关系的特征是具有双重性。根据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兼职工作过程并不影响职工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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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案例
申诉请求裁决被诉人承担由此造成申诉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478.4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调查核实情况」 本被诉人王某、肖某、汪某、何某、段某自1993年至1994年先后由申诉人一级法人某实业开发公司(申诉人为其二级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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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行政仲裁有比较完备的程序,与司法程序没有多大区别,而且,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仲裁为诉讼的必经程序[6],但它毕竟是一种行政程序。因此,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对裁决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仲裁阶段进入司法程序时,必然涉及诉讼时效期间的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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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期限
由于没有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被迫和承包商与2009年2月25日签了新合同 请问我这种合同纠纷诉讼期是多长  如果我要起诉原单位要在什么时间以内? 答: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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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于2008年12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尹蔚民 二○○九年一月一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二○○九年一月一日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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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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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针对日前很多网友咨询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相关事宜,在此做一个详细的回答,以期对更多的朋友有所帮助。沈斌倜律师提醒,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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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明确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对民商事争议调解以后达成的调解协议都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根据《意见》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可以不经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效力。 《意见》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对劳动、人事争议,农村土地承包,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等问题的解决也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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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往往出现公司注册地和营业地不一致的情形。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中规定“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对该类争议的管辖问题,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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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规则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和劳动争议事实的主要依据。 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但下列情形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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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裁决如何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申请执行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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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劳动者咨询如何理解劳动仲裁中的终局裁决,张宇晟律师结合相关规定答复如下: 1、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下称“小额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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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外地劳动力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现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按规定实行收费。 一、仲裁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收取仲裁费。每案收费标准为300元。对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如需要异地调查、作各类鉴定等的案件,按实际开支收费。 二、仲裁费承担 仲裁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后,在指定的时间内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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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被诉人是指被申诉人指控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通知应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劳动争议诉讼被告是指被原告指控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正确地确定仲裁被诉人和诉讼被告也非常重要,如确定不当,任何仲裁或诉讼请求均会被依法驳回。一般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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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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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申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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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准确理解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这一制度,必须把握部分裁决的以下几个特点: 所谓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是指对于特定的一些情形紧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初步审理后,对案件中急需处理的部分争议在终结裁决之前先行作出的裁决,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约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 1、效力具有即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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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3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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