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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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单位招人收押金违反法律规定
读者咨询:“我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去年11月到公司之后,我想先跟公司签3个月的劳动合同,等过了3个月看看情况再签长期合同。可是公司不同意,让我先签两年的合同,还压了我半个月的工资,说是押金。公司当时承诺,只要干满3个月,等我想离职的时候,公司肯定会把那半个月的押金还给我。可是工作了4个月之后,我提出辞职,公司却以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为由,坚决不退给我押金,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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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浙江省内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与所在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属于主体不适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一般不予受理。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已经工商登记变更,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就其任职期间的社会保险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除外。 8.劳动者请求工伤待遇,但未提供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的,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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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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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仲裁知识】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哪些问题 一、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书 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2、身份证明 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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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管辖]
劳动争议处理的管辖
我市劳动争议处理实行级别和属地双重管辖,以属地管辖为主。凡市属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由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直接处理。区属企业的劳动争议,由区仲裁机构处理,但对区属外的投资企业发 `生的争议,由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受理立案。 县(区)所属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各县(区)仲裁机构直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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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舜翔律所专业律师 王院中 近来,工伤案件逐渐增多,如何处理工伤成为劳动者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笔者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简要介绍如下: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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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载明的事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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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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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
浙江省出台的《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文确定,关于劳动争议双方的举证责任,凡是职工提起的劳动仲裁,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 从4月起,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将承担“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工作年限”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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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天津市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院受理
经天津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院建立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农及边远地区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快速处理,对劳动报酬、工伤待遇案件进行优先处理。同时,对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低保户、失业人员等困难职工,仲裁院将提供法律援助和实行减免仲裁费等帮扶措施,实行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能够进行劳动争议仲裁,让老百姓打得起劳动争议仲裁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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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怎样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六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收取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受理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请人在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预付。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刷费等。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后五日内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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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发生工伤,工友不愿作证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阶段,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此时,欲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是否一定要同单位的工友作证?其他单位的人能作证吗?如果同单位的工友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不愿为受害者作证,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工伤职工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有考勤表,工资表,用人单位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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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管辖]
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地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地如何确定? 发生了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时,有以下解决的途径: 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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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举证的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举证的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一、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工,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 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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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管辖]
涉外劳动争议管辖
涉外劳动争议管辖 《劳动部关于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权问题的复函》(1994年1月25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我国公民与国(境)外企业签订的劳动(工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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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关于劳动仲裁保险补偿计算标准的总结
(作者:郑吉文律师,电话13720029686) 单位未给农民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对其进行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具体计算如下: 一、养老保险部分 (一)养老保险计算依据 1998年137号文件;1999年99号文件;2001年125号文件。 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养老保险具体计算(近10年): 第一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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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应注意哪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劳动者应当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用人单位则写明名称、地址、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第二,写明仲裁请求事项及事实理由。仲裁请求要简明扼要,言语表达准确,必要时在请求支付金额后面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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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问题: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否需要收费?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当事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申请仲裁,才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呢? 回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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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有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该法规定了,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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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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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