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争议
劳动争议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劳动争议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劳动仲裁、人事争议、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劳动争议调解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劳动争议处理]
哪些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节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调节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用人单位可以设立调节委员会,负责调节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不满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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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调解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申请,决定受理后即进入调解阶段,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对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其内容是,调解委员会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 (1)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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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如何设立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专指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所进行的调解。 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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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工伤争议先行裁决保护劳动者
日前获得批准的《福州市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初步审理后,可以根据劳动者的申请,先行作出部分裁决: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扣罚或者停发工资超过3个月,致使劳动者生活确无保障的;劳动者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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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协商是不是解决争议必经程序
所谓协商,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协调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解决争议。劳动争议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也应当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法律的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有权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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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哪些机构可以处理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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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职工发生工伤 不用真名麻烦多
去年7月,22岁的吴强进入中山一公司任冲压工,但该公司没有为其购买社会工伤保险。 去年9月1日,阿强在该公司工作时被冲压机压伤左手,被该公司送到当地镇医院治疗,但为了获得社保报销,该公司要求他“改名”,在患者一栏填上该公司已经购买社保的一名职工“陈翔”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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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超过前款规定的时效,经仲裁委员会认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应当受理。但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超过1年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不服,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应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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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企业怎么预防劳动争议
订好录用条件、企业规章制度等内部文件。 2、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尽量全面、细致,不要产生歧义。 3、注意签好各种单项协议。 4、注意收集和审查处理违纪或不合格员工的证据。 5、建立合法的薪酬政策与福利、奖惩及保险制度,保障员工的法定权益。 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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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力管理 中国紧固件制造业的软肋劳动争议
对于严重依赖于劳动力成本的紧固件企业来说,目前最为急切的问题则是,能否将此前那种粗放式的劳动力管理转型为精细化的管理,从而将劳动力转化为竞争力。 国内cpi的持续高位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得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明显上涨,而大量低价劳动力的存在曾是紧固件“中国制造”得以崛起的重要原因。在今天当劳动力不再等同于低价的时候,“中国制造”显然迎来了自己“成长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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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职工离职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1992年9月29日劳动部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指出: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矿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因此,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也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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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行政复议及救济
正文:劳动行政复议及救济 劳动行政复议及救济申请 (一)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县劳动保障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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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诉讼]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诉讼中 按其主张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 (2)当事人主张已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就此主张举证。 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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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
法规来源:劳动部 更新时间:1950-11-26 文号: 标题: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 颁布日期: 1950年11月26日 实施日期: 1950年11月26日 终止日期: 1993年7月6日 类别:劳动 颁布单位:劳动部 内容: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一九五0年十一月十六日政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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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可不经仲裁直接起诉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意味着仲裁部门一纸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即堵死了劳动者获得司法救济的最终渠道。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了这个制度设计上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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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者最容易出现承担责任的情况
关于培训协议及服务期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支出培训费用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这种情况应该比较容易理解。用人单位为了培养一名成熟的、合格的劳动者,都是付出了很大的财力、精力和时间,经培训合格后,劳动者总得在该单位工作一定的时间,以体现培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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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举证的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一、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工,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 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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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招聘选拔六步法管理模式劳动争议
的有效程度比较高,就说明测试方法的效度比较高;反之,就表明测试方法的效度比较低。为了保证选拔录用的效果,测试方法必须同时具备高的信度和效度。 本书中,我们还将介绍到招聘测评过程中经常用到的方法,如:心理压力测试、气质测试、价值观倾向测试、公文筐测验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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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仲裁的规定的创新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仲裁的规定都有哪些创新? 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程序,该法以三分之二的条款,对劳动争议仲裁作出了具体规定,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这也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创新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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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