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争议
劳动争议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劳动争议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劳动仲裁、人事争议、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劳动争议调解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劳动诉讼]
劳动争议哪些维权证据必须保留
劳动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因此,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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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的相关问题
劳动争议案件是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 劳动诉讼的含义 劳动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此外,劳动争议的诉讼,还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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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诉讼]
见习期与试用期区别
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 2、见习期和试用期区别? 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这样就出现了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有一年的见习期,有些单位则直接与毕业生约定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即作为正式员工。还有一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并且把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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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资纠纷]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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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资纠纷]
用人单位可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必须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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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处理: 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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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诉讼]
宁波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疑难问题解答(一二三)
要在正常工资之外另行支付两倍(200%)即可,共为300%的工资报酬。 宁波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二)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应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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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案件举证责任问题
争议时,举证责任如下分配: ⑴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一方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⑵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劳动时,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下列凭证: ⑴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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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管辖]
最高院法官精解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核心条款
为社会各界热切关注、亿万劳动者特别期待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讨论通过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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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联系
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两者之间的联系: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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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资纠纷]
企业常见劳动纠纷与防范
随着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进行,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劳资之间的劳动纠纷案件数量也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劳动纠纷如果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既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还需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因此,如何做到既保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从而避免发生劳资纠纷,是企业在用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切实加以解决的中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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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分类和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注意问题
等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劳动保护和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等。 劳动争议主要包括: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对新法的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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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资纠纷]
关于劳动争议的相关情况的把握
参考意见:《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该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五项规定,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审理涉及个体经营者的相关纠纷,首先应当注意甄别该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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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诉讼]
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6月24日,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首次公布了2014年本市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本次公布的十个案例涉及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赔偿等常见却不易把握的劳动争议,其中,仲裁委还就案例中矛盾比较集中的点,从中提炼出十个劳动争议风险防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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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资纠纷]
新法之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一览表
解除和终止条件期限经济补偿金 协商解除单位提出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无要求需支付 员工提出无要求不需支付 单位解除的情形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随时无需支付 严重违纪随时无需支付 造成重大损害随时无需支付 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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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资纠纷]
最低工资标准四大疑问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一、哪些情形可不执行标准?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例外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 (二) 用人单位按照当年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确有困难的,应当与本单位工会协商,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与半数以上职工同意推举的代表协商,达成协议后,可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在一定时期内暂缓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暂缓执行本规定的申请时,应当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 二、如何算出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全市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放心保)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各区县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等。 三、哪些收入不计入标准中?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下列各项不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一)加班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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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资纠纷]
国家对职工病假的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病假假期。具体标准是: 职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三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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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工程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工程纠纷一般需要准备的证据有一下13种: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包括各种工程预算和其他作为报价依据的资料,如环境调查资料、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资料等。 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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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仲裁]
如何申请仲裁
仲裁申请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前提。仲裁的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将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书面提交给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请求对争议进行仲裁。仲裁申请须具备下列步骤: 一、提交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的提交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各国仲裁立法都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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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与日工资不能品迭
首先,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与日工资来源不同,不应进行品迭。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可见,三倍工资系劳动者通过额外劳动获得的额外报酬。而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不工作也应当享有一倍日工资,这个报酬的来源不是基于额外劳动,而是法律规定。故两者的来源不同,不能进行品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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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