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争议
劳动争议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劳动争议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劳动仲裁、人事争议、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劳动争议调解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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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工伤评残流程
律咖网小编告诉你! 解答: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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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管辖]
外国人劳动争议管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纠纷案件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的原则,应当首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现实中,由于劳动仲裁机构从无到有,在受案数量的压力下,仲裁员数量迅速膨胀,仲裁员素质总体不高,而包含外国人的劳动纠纷案件往往比较复杂,为保证正确审理,目前在上海,仅有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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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无鉴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
根据《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83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尤其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的初期有其必要性。劳动行政部门鼓励并提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合同未经鉴证为由不受理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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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诉讼]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还能接受当事人新增诉讼请求吗
解释》第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 申请 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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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纠纷仲裁如何支付费用
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随着法律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了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在进行劳动仲裁之时,如何支付费用呢?请看下文: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费问题,《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4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60至61条、《劳动争议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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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处理劳动纠纷的几点建议
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几点想法: (一)加强劳动监督和劳动监察。这虽然是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之外的问题,但劳动监督和劳动监察,是解决劳动纠纷问题的“源头”,从“源头”入手处理劳动纠纷,不失为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捷径,正所谓“开源节流”。在实践中,许多劳动争议的产生,往往因为忽视劳动监督和劳动监察不力造成的。加强劳动监督和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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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纠纷逐年递增的原因
5%,劳动合同纠纷案件2件,但参加诉讼人数达到21人,占劳动纠纷案件参加诉讼总人数的一半,同比受理案件数量增加了三倍以上,劳动争议已成为民事诉讼的重要来源。笔者针对近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对迅速增加对现象及成因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本对地区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研究,与大家共同探讨处理这类案件的方法。 通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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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争议处理]
哪些劳动纠纷可上诉法院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 凡是《劳动法》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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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详细流程图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争议仲裁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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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因非法裁员而导致的劳动纠纷典型案例
本案的要点在于如何认定企业裁员的合法性。判定裁员是否合法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企业可以进行裁员的情形;2、裁员应依据法律规定程序进行;3、被裁员后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二、案情简介 2008年12月, x煤矿职工反映该单位非法裁员,辞退职工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有关福利待遇和最佳年龄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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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纠纷的举证责任
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确定纠纷属于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基础。在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规定,劳动者提起仲裁申请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否则不予立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很多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机构以劳动合同作为受理依据,显然是错误地适用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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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纠纷司法解释(四)
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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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纠纷司法解释(三)
2010年9月14日,最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称,对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加班费案件,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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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纠纷司法解释(一、二)
按照“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方针,适时出台解释。 从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始起草《解释二》,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2004年底,因为《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我们又根据立法部门的建议,将解释草稿中可能与劳动合同法重复的内容予以删除,进一步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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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工伤处理
工伤事故责任认定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工伤事故中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在所有的事故责任中,都有一个相同的事实认定环节,这就是责任认定,在医疗事故责任中有医疗事故鉴定,在交通事故责任中有事故责任认定。与这些责任事故的责任认定不同,工伤事故的鉴定分为两个部分,即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关系到责任认定的事实认定,在工伤保险中分属于不同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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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标准可划分为哪几种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 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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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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