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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八十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的诉讼
和劳动者患病是否由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对其无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劳动者患病不是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而劳动者对其提出的用人单位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该职业病危害因素致使劳动者患病的主张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当心“工伤说”开了非法用工的口子,律咖网小编整理了“工伤说”带来的非法用工有关问题的解读: 5月13日傍晚,奥美中国北京分公司一名年轻员工李渊(化名)在办公室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4岁。前段时间他就有些不舒服,但还在连续加班,甚至在他死后很久,他的工作qq还挂在线上。5月15日,搜狐公司17173网站一位年轻员工,也因为病毒性心肌炎意外死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争议处理] 工伤职工近“五成”为新员工
重庆渝北法院:近“五成”工伤职工为新员工。律咖网小编整理了工伤职工近“五成”为新员工的有关问题,帮助你解决对 新员工 工伤问题 的解读: 今天从重庆市渝北区法院获悉,2011年至2012年,该院受理并审结的工伤赔偿案件(参保和未参保)950件,涉及工伤职工981人,其中包括入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新员工510人,占涉案总人数的51.98%。 据分析,工伤事故多集中发生在建筑、机械加工领域。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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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开庭期间注意事项 : 1、处理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择)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1)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争议仲裁发生了的时候,申请的时间是多久? 有些劳动纠纷当事人不知道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已从60日改为了1年,如果要维权,就要注意时间的变化了。据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时效并非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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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具体请看下文: 第一类、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流程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律咖网小编为你整理最详细的劳动仲裁流程,让你有法可依。 一、仲裁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1)申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诉被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案由)争议一案,仲裁庭审理即将开始。请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委托代理人按指示牌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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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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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近年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增幅较大,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省高院民一庭经与省劳动仲裁院联合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就此类案件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作出解答,供办案时参考。 一、如果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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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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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的证据资料
行选择、添加或减少,基本可以完成充分的举证了。注意不是每一份材料都必须提交,有目的地进行选择提交,才是明智的。 劳动诉讼的证据保全 什么是证据保全 证据很重要,但往往是当人们认识到某个证据的重要性时,它却已经无法取得或不复存在了。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有鲜明的证据意识,注意随时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而且需要了解一定的证据保全的知识与技巧。 证据保全是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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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流程
劳动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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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的时效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两年。 特殊时效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为1年。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以下为详细解释,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参考民事诉讼时效内容: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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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定义、争议处理的联系和全面的分析两者不同来说明比较两者的法律适用问题。 定义 通常所称的劳动官司,实际上包括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 劳动仲裁,或称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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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劳动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劳动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0〕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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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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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解读: 虽然最高法院的目的在于减少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但审查行为明显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相冲突。 由于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受理案件范围有明文规定(不排除有个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基于某种目的不作为),但不能因为个别情况让当事人来回到仲裁委、法院之间进行交涉,而放弃人民法院依法提出司法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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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2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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