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雇佣合同一、主体资格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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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是《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定义。这一规定,被我国的劳动法理论界和司法机关认为是劳动合同的定义。但作为劳动合同的定义,上述规定是非常简陋的。其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对劳动关系进行定义,没有讲清楚劳动关系的特征。它对合同的主体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客体和内容没有明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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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单位重整弄丢员工档案怎么赔偿
1989年6月,新疆电力安装公司保温材料厂因经营不善解散职工队伍,黄山也在其中。2001年8月,新疆电力安装公司更名为新疆电力建设公司。直到2008年,黄山才得知上述消息,随后联系单位,希望单位能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不料,电力公司称黄山的档案已丢失,还以其自行离开单位20年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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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案例】规章制度冒充劳动合同,被判支付双倍工资
2010年10月,阿亮来到一家照明公司上班,公司递给阿亮一份“规章制度”,上面注明了底薪、加班费、离职条件等内容规定。阿亮在规章制度上签了名,公司加盖了公章。2011年4月,阿亮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理由是公司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谈不拢,阿亮随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支持了阿亮的要求。公司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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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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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万多"的哥"没签劳动合同 律师称违法用工
26日,一位出租车司机反映,自己开了20多年的出租车,一直没有和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山东省济南市客管中心工作人员称,济南市有出租车8043辆,公司确实没有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律师称公司不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用工。 出租司机:开20多年出租车没签合同 26日上午,一出租车司机反映,他从开出租车到现在有20多年了,从来没有公司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保险更是没有谱的事。 润华出租车公司一位夜班司机反映,他们公司白班司机都没有保险,夜班司机更是没有,自己开夜班车虽然给公司交了5000元的押金,但是与公司不签订其他合同。 一位出租车司机说:“我们是公司的员工,天天开着公司的车辆,工厂企业都给职工买保险,我们出租车司机却享受不到最基本的保险福利。” 济南市客管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济南市目前有出租车8043辆。采访中,一位出租车司机说:“每辆出租车基本上都有2名司机,白班和夜班替换着跑,从事出租车驾驶工作的人员有1万多人。”《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车辆承包运营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驾驶员按时、足额交纳基本养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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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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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没合同怎么办
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就应签订劳动合同,某服饰公司明知这一法律规定却不执行,近日经过工会调解,公司向职工小赵支付1万元赔偿金。工会律师刘仁午提醒用人单位,不跟职工签合同,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还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 案 情: 员工入职没合同 求助工会获赔偿 去年12月12日,29岁的小赵被某服饰公司聘为销售部督导员。今年7月1日,公司领导找他谈话,劝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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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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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辞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给.老板说我离开时没有经过公司正规程序,以后开会再研究,很明显他不想给了.我该怎么办啊.我还能拿回我的工资? 如果劳动仲裁的话需要什么证据吗.费用大概是多少啊 ? 律咖网律师解答: 1 劳动仲裁不收费,2 工友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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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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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辞职后怎么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法律咨询: 我在一个单位从2006.2.18日工作至2008.9.28,在此期间单位没有帮我交纳过任何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每个星期只有休息一天。 因为是私人单位也没有单位也没有考勤表,我于08.9.23提出辞职(没有写辞职报告),老板就于9.28把我的工资结清. 我现在要求单位帮我交纳在这工作期间的保险,加班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还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我现在要去劳动部门,请我我要去找哪些部门,需要带哪些材料呢? 律咖网律师解答: 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加班的证据等。 相关法律知识: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中的特色制度,是劳动法倾斜保护理念的典型体现。对其性质,学界有三种学说——贡献补偿说、违约金说及社会保障说。 1.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第一,从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收受主体的恒定性及资金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方向的流动等方面看,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具有单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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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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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未续订辞职,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以申请双倍工资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可以的。单位应当从合同到期未续订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双倍工资。 相关法律知识: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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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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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辞职后做了9天,能要回当月的工资吗?
我只做了9天就离职了,请问我可以申请拿回当月的工资吗? 我现在手里没有证据,所有的资料都留在公司了。包括上下班打卡、入职表、辞职申请表。工资单从来没发过,都是直接在出纳那里签名,还有工作服留在宿舍了,应该还在,我才离职3天。另外我留有公司管理层的电话,qq里也全部加了好友。我现在还在公司内部qq群里,有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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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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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问题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法律咨询: 1 自生孩子以来,休完产假后,就待岗了.公司未支付过任何待岗工资.现在我要向公司交保险.保险的组成是个人的加公司的,全部由个人支付.合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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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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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
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 2、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 3、生效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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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作了具体规定。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订立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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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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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权收取“抵押金”吗?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1995]309号)及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者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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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管理]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上述规定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作了明确界定。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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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劳动合同管理]
如何订立特殊情况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关政策对现实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作了相应的规定,仍有参考和借鉴作用: 1、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过渡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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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管理]
为什么建立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沿用《劳动法》的规定,对书面劳动合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中的位置作了规定。 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就业是通过“通知单”、“派遣证”等到工作单位上班的,不需要签订合同。随着企业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国家将用工的决定权授予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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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一般是由法律法规指定的;约定条款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的条款。劳动合同一般同时具备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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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沿用了《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必须具有一定的期限,才能保证合同的履行,保证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现。劳动合同与民事、经济合同在期限上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即劳动合同可以是无期限的,而其他合同则有着或长或短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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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劳动合同管理]
如何延续劳动者因公致残后的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工致残后按照伤残等级延续其劳动合同: 1.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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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