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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的订立原则有哪些?这是很多人都很关心,但是,却不太了解的话题。那么,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到底是什么呢?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合法原则。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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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单位如何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如何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 ?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何时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相信这是很多人都会有的疑问。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单位如何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何时单位能单方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 一、单位如何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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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企业违反劳动合同赔偿
赔偿问题是很多人都很关心,但是,却不太了解的知识。那么,企业违反劳动合同到底应该如何赔偿呢?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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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在外工作遇到困难怎么办
在外工作遇到困难怎么办?相信这是人们很关心但是却不太了解的话题。很多人通过 劳务派遣 的方式到国外工作,人生地不熟的,遇到困难在所难免。那么,在外工作遇到困难到底应该怎么办呢?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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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版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文 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 发布日期:2013-08-01 执行日期:2013-10-01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已于2013年8月1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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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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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服务期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有哪些严格的条件。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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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2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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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7.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29.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30.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首先,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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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经济赔偿金、违约金和补偿金的区别 (1)给付标准不同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后,法律对违约金、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确定的给付标准有较大的区别。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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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1号)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已于2013年8月1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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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有关签订三方协议的法律问题
我马上就要毕业了,学校强制要求我们要签订三方协议,我想知道有关签订三方协议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商丘律师 解答: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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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日益健全的当下,许多企业因用工关系不规范遭受着这样那样的困扰,甚至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本文拟从防范企业用工风险的角度,结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践经验,提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供用人单位参考。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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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造假简历持有者利用虚假的学历证明签署的合同属于采取欺诈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当然就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这对于造假者就没有任何好处了,劳动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劳动合同正在履行的,也立即终止。造假者已经在用人单位取得的工资、保险、公积金等一切酬劳等都得返还给单位,户口、档案都得退回原籍,还得赔偿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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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签署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对于到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呢? 笔者回答,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 1、对于2008年一月以后的合同期限,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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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案例
的录用通知,李小姐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而一旦李小姐承诺同意按录用通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那么通知的内容对双方就都有约束力,从上述案情来看,录用通知已送到了李小姐的手中,李小姐也已经同意,并且还辞去了原来的工作,该企业如果单方面撤销,显然是违法的,公司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案例参考书目:中国法制出版社,《劳动法律问题与实务操作》,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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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合同管理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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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聘书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它不需要职工本人签字盖章,是公司的单方面行为。因此不能以聘书来代替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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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没有委托,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代签的劳动合同无效,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出支持张某诉讼请求的判决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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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如果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主张二倍工资的,可不予支持。下列情形一般可认定为“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 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女职工在产假期内或哺乳假内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内的,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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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1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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