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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劳动合同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劳动合同管理、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劳动合同范本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终止劳动合同]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即终止
孙某自2001年起 (年满50周岁)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此后,孙某虽继续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但双方之间的关系应按劳务关系对待。据此,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 “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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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竞业限制]
跳槽的竞业限制纠纷
眼下不少企业在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保持其经济效益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都有关于保密或竞业限制的约定。所以员工跳槽的时候要警觉自已是否陷入了竞业限制纠纷中。 具体案情介绍 张某某大学毕业后就职于a武汉网络公司,主要从事客户服务。她的男友是河南人,二人计划2008年底结婚,张某某随男友回河南安家立业。张某某于 2008年10月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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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签订劳动合同]
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时间飞速流转,又迎来了2014年毕业的莘莘学子求职就业高峰,他们刚刚走出校门,满怀激情,此时他们在求职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法律问题呢?下面律师为学子们讲解一些劳动合同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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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年终考核不合格”能否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单位与劳动者所签劳动合同上规定劳动者未完成公司销售额是否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有合法、充分的理由,“年终考核不合格”本身并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年终考核不合格,最多只能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所谓“不能胜任工作”,通常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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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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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条件或未经法定程序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赔偿金。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得到了赔偿金后能否再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呢? 额外经济补偿金源于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部发 〔1994〕481号)第10条规定,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前提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因缺少前提条件而不能成立。 额外经济补偿金具有惩罚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明显带有惩罚性质。根据民法罚则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就同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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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签订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那么,在雇佣关系产生之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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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年薪制劳动合同补偿
年薪又称年工资收入,是指以企业会计年度作为计发工资收入的区间,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将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年薪制是一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支付企业经营者薪金的方式,主要用于公司高管、企业高级职员的收入发放。年薪通常包括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两部分,其中效益收入会因企业完成指标的情况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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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时间
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时间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最迟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续签。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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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的七个必备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约定条款。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从劳资间强弱失衡的现实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具体而言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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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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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签订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生活中,有些人为了省事而没有主动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只图一时的省事,为之后的工资结算、用工时限等等造成了问题。如果是 没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劳动者吗?劳动者能够享有怎么样的赔偿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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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
在分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 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弊端: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利弊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 特别温馨提示所有的劳动者知道如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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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综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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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职工和企业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消失,而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双方之间由劳动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和结束。职工或企业中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续订合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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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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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签订劳动合同]
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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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
劳动者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用人单位不能依本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也不得依本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何时需要经济补偿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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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否自由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可见,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法定终止,没有约定终止。 因此,在《劳动合同法》实行以后,只有在法定情形下劳动合同才能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再自由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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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得以确立,即产生了法律意义上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中主要是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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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