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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与公司各部门之间无法和谐配合能否作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若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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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职工 用人单位能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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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对《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思考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由劳动者单方解除,还可以由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单方解除。 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一条所规定的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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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补偿金从今起算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以2008年1月1日为起始点。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柏澜做客“城市零距离”时表示,按上述时间点计算,今年合同期满,劳动者最多可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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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那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1995年实施《劳动法》,推行劳动合同制以来,劳动合同为劳动制度改革、稳定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走向法制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单位和劳动者签定了劳动合同后,那在那些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呢?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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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实践中有很多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往往一走了之,不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这时候用人单位可暂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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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及风险提示
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风险提示】劳动合同终止并不等于劳动关系消灭,可能因劳动合同续订、延长、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而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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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后 用人单位扣留或拒绝转递劳动者的个人档案合法吗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扣留或拒绝转递劳动者的个人档案合法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包括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转移个人人事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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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何谓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何谓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 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从该条立法来看,并未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何种条件,只要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便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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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不能胜任工作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王菲于2009年9月到上海市某酒店做服务员。2009年12月,王菲发现怀孕后要求单位给予调整工作岗位。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单位安排其从事收银工作。由于王菲知识水平有限,收款经常出现问题,2010年2月15日,该酒店以王菲不胜任工作,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王菲不服,遂向上海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撤销单位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庭审中,该酒店辩称,王菲不胜任工作,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陈志群律师分析: 王菲不能胜任工作和怀孕的情况,事实清楚,双方并无争议。鉴于此,根据《劳动法》第26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但是,《劳动法》第29条第3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陈志群律师认为,《劳动法》第29条规定对怀孕女职工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6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规定应当是优先适用的。也就是说,即使王菲真的不能胜任工作,但因为王菲怀孕了,单位也是不能解除她的劳动合同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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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签订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颁布前,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劳动关系的认定产生一定困难。由于劳动法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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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概述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相关条例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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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以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前途和生活来源,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可以说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根据提出解除合同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双方解除、单方解除两大类。双方解除,即协商解除或协议解除,按照契约自由原则,劳动合同也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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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的两种方式
劳动合同的两种解除方式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称为辞退或解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除行为可分为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类。 1、过错性辞退即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存在主观过错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征得他人的意见,也不必履行特别的程序,更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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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试论劳动合同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第24条至第32条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法定情形,正确地理解和适用这些规定无疑将有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有效解决。下面,笔者将就上述条文的理解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试作探讨。 依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契约自由原则,劳动合同也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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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终止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意见概要 在劳动合同的解除方面,《草案》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分别加以明确。与《劳动法》原有的规定相比,较为显著的变化是,对用人单位的解除权加以严格限制,同时增加了劳动者适用即时解除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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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根据工作年限获得补偿
福州一保安公司职工因不服单位对其工作岗位的调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按照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该职工是主动解除合同,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日前,福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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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
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⑤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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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
非典与劳动合同的解除
按劳动部有关通知的要求,用人单位因"非典"导致效益下降或停工停产的,可以调整工作时间等用工方式,但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此规定社会影响很大,其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是否充足呢? 法理上要解决的问题是:"非典"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抑或是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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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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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