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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小心落入用工单位布设的陷阱
法律部门提醒广大从业者,谨防一些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方面布设的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条款中处处体现“我说了算”,令求职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二是“押金合同”。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时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 三是“暗箱合同”。多见于民营企业,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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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程序和要件
首先,应掌握判断书面协议是否劳动合同的方法。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调入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23号)的规定,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劳动权利与义务为主体内容的书面协议,均应视为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论该书面协议叫什么名称,只要其主体内容是劳动权利和义务,就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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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程序
制作范本:依据《劳动法》、《陕西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集体合同》和《员工劳动合同书》范本,下发用人单位参考或直接使用。 (二)、组织签订:指导用人单位与工会组织或员工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和《员工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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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详解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也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和步骤。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般为: 一、提议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或用人方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议,这一般称为要约,如果用人方通过招工简章、广告等渠道提出招聘请求,另一方接受建议并表示完全同意,这称为承诺。一般情况下都是由用人方提出和起草合同文本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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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郑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应遵守本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实行编制管理的人员不适用本规定,不实行编制管理的人员,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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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青岛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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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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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海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境外或者省外企业驻琼办事机构(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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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黑龙江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四章 经济补偿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第六条 省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中央直属(含军队)、省直属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具体管理工作。 市(行署)、县(市、区)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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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含在我省境内就业的外国、无国籍及港、澳、台劳动者,以下统称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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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企业压力很大,同时有很多地方没有去参透.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呢.2008年最新劳动法的风险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基础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1、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就业年龄 用人单位除《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还包括《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的范围,另外,《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2、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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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程序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中央驻宁各单位: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劳动合同制度有序、健康运行,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程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劳动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应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解除、鉴证等几个环节进行。用人单位要注重劳动合同管理程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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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职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约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五条 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基层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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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贵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995年9月29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发布 根据2003年7月18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贵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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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管理]
西宁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 第三章 罚 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本市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劳动合同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 第五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了解劳动者的有关情况、查验有效证件,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后7日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范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劳保待遇等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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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管理]
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规定》(市政府1995年1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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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第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草案,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制作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和劳动者本人分别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印章,注明签订日期。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 (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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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排名末位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单靠排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章列举的情形,其中并无“末位淘汰”一项。因此企业直接运用“末位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也需要给员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只有在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本案中的张先生只是排名靠后,公司与之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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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案情介绍:被告王某原系原告中国a银行邓州支行的办公室主任,1994年春兼任原告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后根据上级要求,劳动服务公司与原告脱钩,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出任脱钩后的劳动服务公司(后变更为邓州市b贸易公司)经理。1995年秋,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倒闭,被告自此未到原告处上班。1997年6月原告开始停发被告工资,并停办了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及失业保险金。1996年12月,原告以邓a银发〔1996〕38号文件形式上报南阳分行关于对“王某所犯错误处理意见”的请示,请求对被告按辞退处理,但原告未能举证南阳分行是否批复。2004年10月22日,中国a银行南阳分行在南阳日报《社会早刊》上刊登公告,要求被告等10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档手续,被告看到公告后,经与原告及南阳分行协商未果,于2006年6月诉至邓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原告应为被告补缴“三金”费用等。裁定书下达后,原告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诉至本院,请求依法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终止,驳回被告要求恢复工作,补发工资及“三金”的请求,在审理中经调解未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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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