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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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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度有所提高,但比公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于是他担心的事情出现了: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3天内办好离职手续。董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董某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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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及时转移档案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及时转移档案,致使档案滞留在原单位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执行〈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失发〔2000〕245号,以下简称245号文件)第1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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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签订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集体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集体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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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签订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的定义
又称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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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吗?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即为双方的签约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而集体合同则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因此,集体合同是由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上。由此可知,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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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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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 <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 <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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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有哪些条件?
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 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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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引发的争议
劳动合同的终止事由主要是:期限届满;约定终止条件成立;合同目的实现;当事人死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消灭;合同解除。劳动法中是狭义的终止,不包括解除情形。 依据:劳动法第23条,《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2003修订第29、30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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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两类:一类是法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另一类是约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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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法条解读)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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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被追究刑事责任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与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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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才是企业的核心力量,人才的稳定是企业生存的根基。适当的流动是企业活力的源泉。要稳定,还是流动,是企业面对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的两难选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企业,对于员工以及对于企业留住人才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企业hr应当如何处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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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不等于劳动合同
协议书”不等于合同--毕业生莫忽视你的权利 每年从大专院校毕业的学生都想努力寻找到最为优越、最能发挥自身才能的工作单位。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后,需要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书,这时毕业生就需要了解一些毕业生就业分配中的特有劳动法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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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
保密合同你签不签
保密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为防止本单位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利用劳动合同条款或独立的契约形式,采用支付补偿的方式,与掌握本单位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从事相同职业或自行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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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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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有何不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有何不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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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劳动争议问题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劳动争议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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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全文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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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本市城镇职工的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职工新的接收单位;自谋职业的职工可转入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劳动者无接收单位且符合失业条件的,用人单位应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日内将失业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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