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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劳动关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劳动关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劳动关系的认定、试用期、劳动关系转移、劳务派遣、实习期、劳务外包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怎么办?针对员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用人单位往往否认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避免在发生劳动纠纷时陷入被动。 目前许多用人单位在应诉过程中都会否认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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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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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不签合同 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解读:这是避免出现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索赔双倍工资现象。 《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面临支付双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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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关系]
连续工作满十年中连续的理解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按照《劳动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因此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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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试用期]
试用期内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一名应届毕业生来信说:我毕业前就与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其中“备注”栏是空白的。今年7月我到单位报到,8月单位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是2年,试用期到明年7月底。单位还通过人才中心将我的户口落好。我的问题是:一、若合同到期后我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此时就业协议对我有法律约束吗?若可以终止劳动关系,户口问题又该怎么办?二、试用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试用期内我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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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大量存在。解决事实劳动系的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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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事实劳动关系]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同不能随便解除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本案例中的网络公司以换ceo为理由,拖延续订劳动合同,这在法律上不属于有正当理由,仍然属于无故拖延不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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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与补偿
x招待所,但人一直在xxx开车并负责保卫科部分工作。2004年2月10日xxx以临时工为由终止了劳动关系。要求确认无固定期限的正式职工待遇、按照国家政策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偿工资及支付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02500元。 被诉人辩称与申诉人系借调关系,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申诉人的申诉已经超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请求驳回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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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劳动关系的解除是指劳动关系确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关系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关系的解除通常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形式。但在实践中,一些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往往并不明确。为此,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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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的如何认定
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能够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 (一)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从理论上讲,劳动关系是劳动力提供者(即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即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关系,具有隶属性;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在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关系。但根据理论上的异同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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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实践中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
问: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好几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在具体处理中,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 答: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建立、终止,是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招工、退工手续来确定的。但办理退工手续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从因果关系来说,先有劳动关系的终止,然后才有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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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关系的认定]
合同到期未续签 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t小姐自2007年入职深圳市宝安区y公司,t小姐与y公司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之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6月,t小姐因故从y公司离职。之后,t小姐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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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关系的认定]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单位有关负责人,索要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有关负责人却表示:“我们培训机构跟你是劳务关系,哪有什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张小姐一直认为自己和培训机构之间是劳动关系。她感到非常气愤,只好申请劳动仲裁。张小姐虽然与培训机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她保存了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出入证、课程安排表、考勤表,以及历次工资发放时候的工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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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关系的认定]
双重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公司向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700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13,500元;2.北京甲公司向张某支付2003年10月、11月双休日和十一法定假日加班费5879.54 元;3.驳回张某其它申诉请求。北京甲公司不服此裁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两次申请劳动仲裁中,密云仲裁委员会和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在认定张某与云岗百货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停薪留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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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务,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在运作中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经营地位不明确 劳务派遣机构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劳务经济,其经营的业务还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这给劳务派遣企业开展业务造成很大影响:企业无法按业务内容进行登记注册;如何核算劳务派遣企业的收入,依据什么税法,目前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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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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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制
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象我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适应我国的要素禀赋,比较能够充分发挥我国的资源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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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制的优点和好处有哪些
国内各地劳务派遣制的实施主要是由各级政府所属的劳务服务部门发起的,是劳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介绍的进一步延伸。目前常规的劳务代理工作,是介于劳务供需双方关系之外提供的一种劳务服务,是一种局外角色的服务。劳务代理工作延伸为劳务派遣制以后,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就变成了一种介入其中的局内角色的行为主体。 第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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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合同的定义
劳务派遣合同包括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你、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用得比较多,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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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