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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国的所得税法不同、或有其他补贴(有的是食物、有的是公交补贴、有的是直接以燃油费补贴)、加上物价各有差异、或政府非关税壁垒,所以对照各国的课税依据计算国民的实质所得收入,才有参考标准。中国大陆现时推行最低工资制度始于2003年。2003年12月30日,中国通过《最低工资规定》,并在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国内地各省及省内各市都有不同之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9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咨询律师: 胡骅
法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9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后,处理机关应依《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劳动法》第49条的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8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无故拖欠"的含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第4条的规定:《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施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此外,根据《劳动法》第91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资福利] 工资应该何时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关于临时和具体工作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2条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国《劳动法》关于工资分配规定: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咨询律师: 胡骅
[工资福利] 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咨询律师: 胡骅
[工资福利] 什么是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假期] 法定节假日都有哪些?
法定节假日是由国务院办公厅确立发布,明确了每年法定节假日的安排。经国务院批准,对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具体安排。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法》对加班加点或曰延长工作时间作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有的企业本来已雇用了员工并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但为了逃避给员工交保险等责任,就让员工与从未接触过的某中介公司或某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就是假派遣现象。 针对“假派遣”的现象,劳动者应学会利用《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在1994年2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 [1994]118号)文件中就已明确规定,私营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和国家物价指数上涨情况,适时调整职工工资。企业必须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向职工发放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 [1994]489号),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1)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货币支付。 (3)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企业也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咨询律师: 刘波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9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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