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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认定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咨询律师: 胡骅
重庆市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发﹝1997﹞49号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劳动局,各区市县劳动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重庆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劳发[1997]49号),现将其若干问题处理意见通知好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晋政办发〔2004〕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煤炭工业局制定的《山西省煤矿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试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煤矿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试行办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2004〕2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实施好《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鲁政发〔2003〕10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本市工伤保险的实施暂由各市、区实行统筹,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0〕12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恢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办法》和本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 同的时限。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保险制度包括预防事故发生和帮助伤者康复。世界各国的立法都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康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中努力减少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培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纠正排除。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治疗,采取包括度假、治疗等措施促进职工早日康复。帮助工伤残疾人员恢复劳动能力,为伤残人员生活和劳动创造条件。职业康复旨在帮助工伤残疾人员尽可能恢复劳动力和提高生活能力。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 扬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五条【工伤保险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和具体业务经办机构】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和具体业务经办机构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一节工伤保险条例的构成框架 一、条例出台背景与意义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因工伤残职工的生活保障。1951年,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工人和职员发生 工伤及享受的待遇等问题作了比较详细具体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豫经贸企改〔2003〕372号文件规定,企业改制时,据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在企业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的职工,包括符合该条件、改制前已办理内退手续的职工和未办理内退手续的在岗职工,可实行内部退养,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办离退休手续。这一期间的生活费可按最低不低于当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的一种。它是指通过商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员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投保人来说,投保人的权利是当其因遭遇外来突然事故,致使身体伤害或因此导致残疾、死亡时,依照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得到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投保人的义务是按期缴纳保险费。 企业可以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为职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进一步提高职工的保障水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工在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 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费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从8月1日起,山东聊城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根据用人单位支付率和工伤发生率实行上下浮动,每浮动1档,缴费费率增长或下降0.1个百分点。 据了解,浮动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当年度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和工伤事故发生率,核定其在下一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费比例。 近日,聊城市就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作了具体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险] 常见的工伤保险问题
常见的工伤保险问题 1、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主本人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应由工亡职工单位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在外省市居住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障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制度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回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工伤保险制度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 首先,就工伤保险制度的贯彻实施,对劳动者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一下三点: 1.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险]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是由国家宪法和劳动法给予根本保障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险] 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
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工伤保险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而且,2010年底前,所有“老工伤”都将统一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根据通知要求,高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商贸、餐饮、文体、住宿、娱乐等各类服务业企业职工应全面参加工伤保险,争取两年内,基本实现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全部参保。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7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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