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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
荆门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荆政发〔2004〕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已于2004年8月5日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荆门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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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构成】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的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由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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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险]
《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2003年4月,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国家将工伤保险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继《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后,国务院颁布的第二部社会保险单项行政法规,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保险立法工作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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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五十四条【挪用工伤保险基金行为给予相应制裁】 第五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解释】本条是对挪用工伤保险基金行为给予相应制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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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办公室及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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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险]
运城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试行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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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四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工伤保险工作职责范围】 第四十四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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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五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伤认定职责中,违法、违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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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被注销登记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渝劳社函〔2008〕452号 巴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一次性支付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1.9安全事故”工伤待遇的请示》(巴南劳社发﹝2008﹞22号)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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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和特殊行业参加异地统筹】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和特殊行业参加异地统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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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险]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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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政办发〔2004〕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佳木斯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04年4月9日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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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五十六条【经办机构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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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险]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八条【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八条【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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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险]
深圳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解读
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2、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深圳市的工伤保险费率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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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条【工伤认定的时限和回避】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伤认定的时限和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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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险]
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最新全文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三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章工伤保险管理 第五章争议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内因工伤残员工的基本生活,对因公死亡员工的亲属进行抚恤,根据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下列员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1.所有企业的员工。 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除公务员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人员以外的员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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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