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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
“退工人员”不一定能够领到失业保险金
钱某原是某企业职工,早在1999年3月就与企业终止了劳动关系,但一直没有进行失业登记。今年7月份他来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无条件地一次性发给失业保险金,其理由是原所在单位和个人曾正常缴纳失业保险金,既然已与原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就应该无条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尚未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我们姑且称其为“退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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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失业险]
主动辞职"辞"掉失业保险金
其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但刘某如今却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根据《黄石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同时具备三种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失业险]
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申领
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申领,关系到职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的稳定性,关系到社会保险操作的权威性和社会的安定。但目前国家失业保险和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具体要求和硬约束,面对职工一些复杂的失业和就业情况,很难对照操作。笔者就实际工作中碰到的一些案例提出相关的看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失业险]
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停发的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12个月失业保险金。理由有二: 第一,吴某第二次失业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故第二次的缴费年限不可以核发失业保险金,但缴费年限应予以保留,待其再次就业后再次失业重新计算。 第二,吴某第二次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不影响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的失业保险金,因为前次失业是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本人处于失业状态,就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
咨询律师:
胡骅
[失业险]
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如何处理
行政部做出骗取的失业保险待遇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社保经办机构不能擅自处理。因此,本案中的社保经办机构的处罚决定属于越权处分。 《失业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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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张某遂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案例分析] 本案中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张某可以到劳动保障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因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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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失业险]
职工辞职后,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李某2004年到某单位工作,有劳动合同,且单位给其参加了失业保险,今年他因故辞职,请问,李某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案例分析] 李某虽然与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但是他的失业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所以享受不了失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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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失业险]
失业人员具备何种条件可以领取医疗补助金?
李某于2005年7月失业,并于7月底开始申领失业保险金。随后李某由于意志消沉,一直没有参加工作,并且在10月时参加了一个当地犯罪团伙。后李某因为与另一团伙中的张某两人言语不合,双方发生了争斗,李某被打成了重伤。请问,李某可否申领医疗补助金? [案例分析] 李某不得申领医疗补助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失业险]
失业保险是不是每个人只有一次申请的机会
就业期间履行缴费义务相对等。履行缴费满1年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条例》没有规定失业保险金每个人可以申请的次数,只要符合《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市场就业机制下,人们不断处于就业、失业状态下,许多人会不止一次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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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失业险]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王先生所在的单位经营不善要裁员了,单位已向王先生提出了解除合同的方案,包括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现在王先生很担心失业后的生活。因为他已经56岁了,又没什么特殊技能,失业后,很可能找不到工作了。但王先生的单位说,反正失业了有失业金可领,还说有困难,还可以申请其他待遇。请问:王先生失业后,到底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 [案例分析] 王先生可以申请的待遇: 第一,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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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从2005年1月1日起,未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以后参保时,从办理参保的当月起记录实际缴费时间。这是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的处理意见》中做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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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的处理意见》(劳社厅发[2004]11号)和江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有缴费时间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苏劳社就函[2004]12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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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失业险]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 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 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 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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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失业险]
失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失业保险条例》,已经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策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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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失业险]
关于大龄失业人员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切实做好大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现对我市大龄失业人员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象和条件 本市户籍的大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 1.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参加失业保险满十五年,其中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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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失业险]
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程序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9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申领失业救济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办理。? 二、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递交《失业保险申领表》和失业、求职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2、本人相片三张;?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复核无误后,发给失业人员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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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失业险]
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工作流程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日内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 2.失业人员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3.失业保险科在收到申请10日内对其申领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转审计科审计。 4.审计科审计合格后,转基金科对付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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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失业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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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失业险]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可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已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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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