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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 2013年赔偿标准
2013年陕西省最新工伤(工亡)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咨询律师: 胡骅
10月31日,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陕西省将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给其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该资金由养老保险基金负担。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发放20个月养老金 2013年10月1日起
咨询律师: 胡骅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沪府发〔2002〕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发布《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2010年3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及赔偿
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包含了安装费,显然应对买家负责设备安装,其安排无特种作业资质的路某安装设备,具有选任过失,对安装工的死亡应当担负相应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首先,死者路某与被告曾某之间形成加工承揽合同关系。被告柳某家与被告曾某就购买水桶及安装事务达成一致,两被告间已形成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曾某负有交付不锈钢桶并负责安装的义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务的被帮工人虽然无过错,但根据《解释》规定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因原告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其没有驾驶机动车辆的资格,也不熟悉驾驶手扶拖拉机的技术,却有意驾驶,导致翻车致其身体受伤,其自身也存在着重大过失,因而根据《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赔偿标准] 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 下列二类主体不能被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是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二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享受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反聘的。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这二者都是基于劳动者主体不适格而不能被认定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赔偿标准] 一级工伤伤残等级标准
一级工伤伤残等级标准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赔偿后的工伤索赔应否支持? 【案情】 原告连胜强诉称,原告系被告下属单位彬县公路管理段清洁工。2009年3月1日10时40分许,原告在312国道km1624+850m处上班过程中,由于肇事车辆陕d28228和陕d39911两车追尾碰撞,之后又将正在路边清扫卫生的原告碰倒致伤。原告在被送往彬县县医院后,因伤情严重,遂又被转送咸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风险越来越大,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纠纷越来越多,且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为了规范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案件的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维护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审理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案件中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赔偿标准] 关于调整工伤赔偿标准的建议
关于调整工伤赔偿标准的建议 一、案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中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员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赔偿标准] 各种伤残鉴定标准一览表
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公安部发布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赔偿标准] 深圳工伤赔偿标准
深圳工伤赔偿标准 适用于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发生的工伤事故。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904元(最高为260712元,最低为52142元)+一次性伤残津贴391068元(最高为1173204元,最低为234641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4315元(最高为162945元,最低为32589元)=532287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赔偿标准] 非法用工的工伤赔偿标准
下面是非法用工工伤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赔偿标准] 2013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3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3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3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 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gb/t 16180-2006 ) 2006-11-02发布 2007-05-01实施 2006年,国家发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了,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 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定残日早于医嘱误工期最后一日的误工费期间如何计算 【案情】 2013年3月26日16时30分许,被告娄某驾驶其所有的中型普通货车,沿邳州市土山镇派出所门前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省251公路交叉路口处,向右转弯时,其车右后轮将蹲在该路口西侧路南抽烟的原告沈某压倒,致原告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在邳州市土山中心卫生院抢救,经治疗,住院85天,出院,医嘱休息3个月,不适及时来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的判断 要旨 受本单位领导指派,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本单位工作,在固定上班地点外受到伤害的,亦认定为工伤。 案情 2011年11月10日,张正其经人介绍到原告成都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市政公司)承建的重庆市荣昌县广顺街道污水处理工程工地上从事守工地材料和指挥过往车辆通行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9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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