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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工伤赔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工伤待遇、工伤事故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程序、工商报销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会采取迎合态度,但是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续医疗费用无法,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劳动者的权益有可能因此受到伤害。所以,如果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有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发生工伤怎么办?
在我国工业化的浪潮中,很多劳动者遭遇到了工伤事故,对于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很多劳动者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希望我这篇经验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步骤/方法: 1、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容易受到各种伤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往往无所适从,不知应该怎么办?不清楚都享有哪些权利?而用人单位往往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咨询律师: 胡骅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赔偿标准] 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工伤伤残保险待遇包括: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费工资);另两项赔偿以济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10年31096元、月2591元;2011年 35435元、月2953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广州地区工伤能获得哪些赔偿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 工伤职工未死亡的情形: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伤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药品费、住院费。以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为准,需要相关的收费凭证证明。 二、住院伙食费。 每人每天50元,最低不低于每人每天35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 项 目 标 准 基 数 支付渠道 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 待遇 挂号费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药 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交通食宿费 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内及康复待遇 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国家规定的标准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辅助器具费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 原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 用人单位 生活不能治理的 护理待遇 按实际需要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27个月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伤残 津贴 一级 90% 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 70%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六级 60% 生活 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0%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4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现根据上述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咨询律师: 胡骅
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2009年11月16日发) 各市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咨询律师: 胡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9 号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报销] 赔偿金不含日后误工费
赔偿金不含日后误工费 □饶剑宋代友 获得残疾赔偿金后,如果仍需进行二次治疗,能否再次索赔误工费?近日,在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的审理下,陈某最终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误工费。 2010年12月,纪某驾车途中不慎碰撞到行人陈某。交管部门认定,纪某应承担全责。经鉴定,陈某伤情构成两处十级伤残。2011年,南陵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陈某6.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误工损失索赔有据厘清责任合理定赔 无论是车祸还是其他安全事故,也不管是过失还是故意,只要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就不但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需要赔偿误工费,即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或是因其他事件导致无法正常从事正常劳动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的规定表面上很简单,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是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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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确认,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六、生活护理费 按照广东的工伤保险规定,被鉴定为1级至4级伤残,并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职工,可以获得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赔偿标准] 2014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工伤赔偿最新标准2014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如何认定该工伤赔偿协议是否显失公平 作者:仲璐 案情 李某系金湖某公司员工,2011年3月16日应聘到该公司工作,2011年3月17日,李某在工作过程中致左手受伤,2011年3月31日李某与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约定该公司向李某支付工伤赔偿款5400元,并于当日交付。2012年1月10日,李某的工伤被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十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济南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咨询律师: 胡骅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相关《答复》有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问题】 王某在下班途中由于第三人的过错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事后,王某想知道他除了可以获得第三人的赔偿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资标准计算生争议 劳动者起诉索要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获得工伤赔偿 员工和公司约定了每天工资,工作不久却因工受伤后与公司因赔偿问题劳动争议,原告对仲裁结果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1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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