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
一级至四级工伤的,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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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待遇]
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比如必须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享受伤残待遇必须由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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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待遇]
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是否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按照什么标准享受工伤待遇,所需费用谁负责支付? 律师回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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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待遇]
职工在单位集体宿舍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在单位集体宿舍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律师回复: 工下班后在单位宿舍内发生意外伤害(如从床上掉下来,或者因床架松动倒塌等),不属于工伤。因为宿舍不是工作场所,也不是在工作地点。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单位提供的宿舍存在安全隐患,对造成职工伤害有因果关系,职工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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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待遇]
未经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提起工伤赔偿,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单位对职工的工伤没有异议,也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了相关的待遇或者部分待遇,可以认定单位承担职工的伤害属于工伤,要求单位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如果单位不承认是工伤而拒绝按工伤处理,劳动者必须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难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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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简明速查表
工伤保险待遇简明速查表 工伤保险 待遇 项 目 标 准 基 数 支付 渠道 医 疗 康 复 待 遇 医疗 待遇 挂号费 工伤 保险 基金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按照标 准报销 药 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交通与 食宿费 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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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待遇]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其工伤待遇如何执行?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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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待遇]
因工伤残与非因工伤残在待遇上有区别吗
因工伤残的待遇要高于非因工伤残。 劳动者因工伤残是劳动者个人在工作中付出的代价,应规定较高的待遇。这不仅在生活上给予照顾,而且在精神上也是一种奖励和安慰。其社会保险待遇属于“损失补偿”性质,具有“物质奖励”的意义。 非因工伤残,虽然个人也付出了代价,但不是为社会劳动所付出的代价,保险待遇应适当低一些。它同疾病社会保险待遇一样,属于“物质帮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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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待遇]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如果伤害认定为工伤后,除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外,是否仍然有权利再要求损害赔偿呢? 答:2002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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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待遇]
非工伤疾病可享受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这些疾病可能因为年老、身体虚弱或外界原因产生,但这些疾病并不是因为工伤引起的,那么,对这些疾病的治疗,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比如,王某因工负伤,所在企业立即将他送往某医院进行紧急救治,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发现王某原来患有肝炎。那么,王某治疗肝炎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为肝炎不是工伤引起的疾病,治疗肝炎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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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待遇]
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有哪些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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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待遇]
大连市工伤待遇核准程序
人员携带单位收款收据,每月2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审核部工伤保险窗口进行审核后,到结算部指定窗口结算 需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定点医院医疗费收据、双联处方、出院小结;工伤职工特殊医疗审批表;急诊手册或门诊医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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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1~4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5)工伤职工伤情反复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含挂号费、康复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的就医路费、伙食补助。 (6)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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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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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待遇]
重庆市关于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渝人社办〔2011〕184 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原劳动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 号)规定,为切实保障未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以及非本市户籍人员工伤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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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待遇]
交通事故受伤获得赔偿不影响工伤待遇
为吴某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某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通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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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待遇]
王某工伤待遇仲裁代理意见
王某与巴中市某建材公司劳动纠纷仲裁案 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 四川巴蜀律师事务所受申请人王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与巴中市某建材公司劳动纠纷案的仲裁代理人。接受指派后,代理人就本案有关事实做了调查、分析,并参与本案的开庭审理,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且伤残等级为柒级,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申请人应立即支付9015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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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
一般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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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待遇]
违章作业负伤也享受工伤待遇吗
问:我在一私营纺织企业做修理工。2004年6月在工作期间,因未停机进行修理,我的两根手指不慎被机器绞断。我所在的是私营企业,又系自己违章作业造成的损伤,请问我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答:国务院公布的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了列举,其中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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