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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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本
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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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鉴定知识]
新工伤鉴定标准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7)完全运动性失语;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9)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11)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12)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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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认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 号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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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鉴定标准(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180-2006 代替gb/t 16180-1996 2006-11-02发布 2007-05-01实施)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分级原则 6.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附录a(规范性附录)判定基准的补充 附录b(规范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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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 情形之一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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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27 生效日期: 2002-09-01 发布部门: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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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用人单位未上报工伤会不会影响工伤处理协议的效力
用人单位未上报工伤,不影响工伤处理协议的效力 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未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伤事故的,与劳动者就工伤事故处理达成的协议是无效的。 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未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伤事故的,与劳动者就工伤事故处理达成的协议是无效的。其理由是:《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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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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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国家新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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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标准]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 伤残等级鉴定适用什么鉴定标准
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具体地,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应当适用哪个鉴定标准呢? 首先,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是否能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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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总则 1.1制定依据 1.1.1为解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涉及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特制定本标准。 1.1.2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的实际,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科学划分残疾等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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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7)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8)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9)不完全性失语; 10)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11) 面部瘢痕或植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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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受工伤的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医疗期满后,企业或职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工伤证》,由企业或职工携带《工伤认定书》、《工伤证》以及原始病历等有关材料,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一共有十级,一级为最重的伤残。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由医疗专家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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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标准]
一次评残是否定终身
一次伤残评定后,是不是可以终身以此为标准?律咖网以案说法为你解疑答惑。 江xx从事铸工35年。1999年10月,经省职业病防治院对有关条件的测定和伤者本人的临床表现确诊为ⅰ期尘肺伴肺功能轻度损伤。2000年5月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等级6级。2003年12月经省职业病防治院再一次确诊为尘肺ⅱ期,重度混合性通气障碍。问:江xx的伤残等级还能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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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等级鉴定时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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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自受理申请后,一般应于三十日内完成鉴定,个别案例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申请条件 伤病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伤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停工留薪期满或伤情造成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要件 (一)职工申请进行伤病劳动能力鉴定,须由伤病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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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
问:我在一单位上班,后在工作期间右手拇指被机器切掉,因家庭经济困难,病情不能耽误,遂和单位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单位一次性支付我50000元钱,以后发生的费用和单位无关。后经了解,拇指缺失可以鉴定为六级伤残,赔偿的数额可能远远超过单位支付给我的50000元钱。问,我和单位签订的协议有效吗?我还能不能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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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程序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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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工伤伤残等级有哪些标准,工伤伤残评定的十个标准有着一些规定,根据规定可以大致的区别工伤伤残等级处于什么等级。但是伤残等级最终还是要依据伤残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最终确定。律咖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伤残标准: 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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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