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10月9日作出(2008)洪仲裁字第242号《裁决书》,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申请人预交的仲裁费1720元由申请人承担。 ■案件点评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可否于交强险中优先获赔? 1、根据侵权法原理,应当先确定物质损害赔偿金,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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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山东省第一起交强险赔付案,保险公司赔付1800元
4日,济南一赛欧轿车在市区与一辆桑塔纳牌轿车相撞,太平洋产险山东分公司在50分钟内结案,支出了1800元的交强险赔付。来自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的说法,这是自7月1日交强险实施以来,山东省发生的第一起交强险理赔案件。 据了解,赛欧车车主王先生是6月30日在太平洋产险山东分公司购买的保险,其中包括1050元的保额6万元的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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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非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也应赔偿
依照一般人的理解,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只会也只能发生在道路上。为什么会存在“非道路”这一概念呢? 从字面上解释,道路是“供人马车辆通行的路”的意思,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解释,“道路”有其特别的定义。今天在本文中,律咖网交通事故栏目组简要介绍一下法律对“道路”该词汇的定义,及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也应给予理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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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交强险赔偿额度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
导读:交强险赔偿额度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进行交通事故鉴定?在交通法规中对于交通事故鉴定有怎样的规定?本文主要介绍了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交通事故鉴定的标准和各地的交通事故鉴定收费标准。 保险公司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也是保险公司、机动车事主、事故受害人、法官之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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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适用该答复内容,判决即便存在无证驾驶的情形,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给予赔偿的案例,具体可参见此文《无证驾驶致人身损害,不是交强险免责事由,2010年人民法院报新闻一则》。 注:武汉市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栏目组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致人伤亡,交强险对于受害人身损失应予赔偿问题的观点,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2010年上半年度的观点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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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交强险条款的名词解释
导读:本文为你介绍了交强险的相关内容。在交强险条款中,你是否明白了所有的名词?对条款的不熟悉,可能会成为你进行交强险赔付的阻力。下面让律咖网为你简单介绍交强险条款名词解释。 1、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投保单:又称投保书,是投保人表示愿意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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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交强险到期未续保 车主自担责
导读:交强险到期后未及时续保,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自行赔付,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承担。本文通过案例以及审判结果进行解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你介绍了交强险到期未续保,车主自担责的详细内容。 【一审查明】 2009年3月2日10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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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交强险如何适用连环撞车交通事故
三轮摩托车上乘员所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连环撞车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在多份交强险的限额内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强调连环撞车事故的车辆之间是否有直接的碰撞。而就本案交通事故而言,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车辆,应在投保的多份交强险限额内对伤者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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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交强险赔偿限额拟调整
中国保监会14日下午举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听取各方面意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陈东辉介绍了调整方案。根据调整方案,基础费率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 陈东辉介绍,调整方案建议,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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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尔后向致害人追偿。 详见: 《机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 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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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汽车未投交强险事故车主全“买单”
本报讯 由于未给汽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能对对方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日前,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判令车主曹某对伤者李某的损失47031.78元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去年11月11日,李某骑电动自行车与曹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曹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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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区别
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与消费者熟悉的“商业三者险”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在《条例》颁布之前,我国已有24个省区市通过地方立法或部门规章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三者险,但从法律效力和适应性上看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商业三者险整体承保率较低,2005年仅为3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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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 一、基本原则 (一)基本计算公式 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 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 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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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市分公司应向原告赔偿王某死亡赔偿金计5万元。 【律师说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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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区别
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区别 目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分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简称商业三者险),二者的差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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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争议如何解决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如果就保险赔偿发生争议,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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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撞一人,交强险赔双份
概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本文举出了“两车撞一人,交强险赔双份”的案例,并列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您解释两车撞一人,交强险赔双份案例的缘由。 案情简介: 2006年7月9日,王x驾驶中型货车行至中心路时,适遇何x从路边缘由梁x顺向停放的厢式货车后面转出横穿中心路,王x刹车时撞倒何x,造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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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赔付范围
交强险的赔付范围 1.责任限额12.2万 2.其中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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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交强险如何赔偿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系强制险的性质,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履行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有利于充分保护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就不应上路行驶,但未投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并非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唯一必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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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条款可能将调整
承担4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对此,不少有车一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修改对机动车驾驶员而言是件好事,整体上更公平也更合理。一位资深律师则认为,修正案草案既侧重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较好地体现公平、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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