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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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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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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3年的司法解释,上大学的成年子女还可以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但现在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为高中以下在校生。也就是说,对于上大学的成年子女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对于虽然成年但心理还不成熟的中国大学生来说是一个很残酷的现实,但必须接受这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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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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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均为独生子女的; 2 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 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4 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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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由谁抚养,最根本的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孩子在两周岁以内,对母亲的依赖是无法取低的,远远超过经济因素的影响。因此,孩子的年龄越小,归母亲抚养的可能性越大,母亲放弃的除外。因此,如果女方要求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则尽早提出离婚,胜诉的概率越高。如果男方想要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则等孩子年龄大一些后,再提离婚,胜诉概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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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混淆了这两个法律关系。”于是,从2007年4月起,他一直为梁女士申诉,先后找到五华区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中院。终于,一份来自省高院的民事裁定书,给了他一线希望。省高院认为,二审法院对梁女士及其丈夫申请的死亡赔偿金不予支持,有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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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有些哪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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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姓氏如何确定?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性。”这是在消除了夫权,破除了男尊女卑的封建习俗,确立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作出的规定,长期以来,子女被视为是父系家族的血脉和后代,子女的姓氏被规定从父姓。 子女是随父姓还是随母性,宪法、民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只有婚姻法规定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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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不满3岁能跟父亲吗 咨询:双方都是教师,因为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女儿一岁零八个月,都想要孩子,我(孩子的父亲)可以放弃家中的所有现有财产,只要孩子。她母亲性格比较急噪,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谢谢! 答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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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周岁的子女,是否需要变更抚养权 《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无需法定和约定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实际意义,子女愿意跟谁生活,可以由他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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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情况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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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哪些证据更有利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律师解答: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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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处理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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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一般判谁抚养?  律师解答: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相关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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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时,双方都争夺子女抚养权时,如何确定抚养权? 离婚时,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以解决的,王芳律师为大家总结了司法实践中常见到几种情况: 第一种,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因为此时孩子尚处在婴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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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该如何解决? 探望权制度是2001年新《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制度,它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保障间接抚养方对子女探望的权利,满足其思念子女的情感需要,另一方面也能使子女对父母的感情不因家庭的破碎而变化,尽量减少离婚带给子女的伤害,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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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该怎么做? 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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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由何方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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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 从来没有一个孩子像丢丢一样让我们揪心,这位孩子从小没有爸爸,吸毒的妈妈在他三岁时曾他当作毒资抵押给了三个吸毒者,使他受尽非人的折磨,之后在漫长的7年又将他丢给弱智的外婆和贫穷的舅舅,甩手不管。尽管多年有无数好心人想收养丢丢,都因为他妈妈不同意而无法实现。《法制日报》7月2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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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2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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