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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手续] 最新涉外离婚程序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
咨询律师: 刘波
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四、办理期限和收费。 期限为一个月。但一般来说,如果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通常4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涉外离婚程序】涉外离婚需要回国亲自办理吗? 身在异国他乡的中国公民、华侨,如果婚姻家庭出现问题,需要和国内配偶解除不愉快的婚姻时,如何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本人亲自回国办理吗?如何决定是回国亲自办理还是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一、涉外离婚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1、协议离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内普通离婚诉讼都是有区别的,涉外离婚诉讼的每个步骤及相关材料的要求都是很严格的。具体可咨询专业律师。 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委托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涉外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程序和步骤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咨询律师: 胡骅
[涉外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程序
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 、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管辖原则 1、我国一般原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涉外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涉外离婚程序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涉外离婚手续] 涉外婚姻如何协议离婚
涉外婚姻如何协议离婚?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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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国法律对离婚条件和离婚方式规定的差异,这就必然引起或产生法律冲突。因为离婚的形式主要涉及程序问题,对离婚的形式要件的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都规定适用法院地法;而对离婚的实质要件的法律选择
咨询律师: 胡骅
[涉外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
涉外离婚,是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在我国境内按照我国法律办理离婚的法律行为。 1、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原则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 “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的规定,如果由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诉讼,适用我国婚姻法和其他有关的政策规定。如该案件由外国法院管辖的,亦应适用外国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但不得违反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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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手续] 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明确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8条解释道: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及其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由此可见,我国坚持离婚适用法院地法这一规定既适用于在我国的涉外离婚,也适用于对在我国境外离婚的承认。
咨询律师: 胡骅
[涉外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
由于各国法律对离婚条件和离婚方式规定的差异,这就必然引起或产生法律冲突。因为离婚的形式主要涉及程序问题,对离婚的形式要件的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都规定适用法院地法;而对离婚的实质要件的法律选择,各国通常采取以下冲突规则: (一)依据法院地法 这个原则最早是由萨维尼提出的,目前得到了许多国家的采用,包括英美法系国家、中国、瑞典、丹麦、挪威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涉外离婚手续] 涉外婚姻法律适用之探讨
摘要:涉外婚姻法律适用问题历来为各国所重视,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依是否区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并分别适用不同法律为标准,主要有区别制和同一制两种制度;对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主要有适用法院地法、适用当事人属人法、选择或重叠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和法院地法、适用有利于离婚的法律等制度。
咨询律师: 胡骅
[涉外离婚手续] 涉外婚姻离婚的法律适用
国家承认和执行的较易实现。因为这些国家只是注重外国法院行使管辖权是否有依据。只要是行使管辖权有依据的国家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通常均能承认与执行。但在法、德等大陆法系的国家得到承认与执行较为困难,因为这些国家注重的是外国法院适用的国际私法规则以及外国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因此规定的条件较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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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手续] 跨国婚姻离婚法律适用
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按此规定,在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上,我国采用法院地法原则。不论是离婚的条件,还是离婚的程序,均以法院地法律为准据法。具体来说,凡是由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适用我国的法律,即在实体法上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程序法上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关于程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涉外离婚手续] 刍议我国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
[摘 要]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是国际私法需要调整的重要问题,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立法还有一定的不完善之处。介绍我国的立法现状和目前国际上出现的新的立法趋势,分析我国立法的合理之处与不合理之处,提出完善我国相关立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涉外婚姻 结婚 离婚 法律适用 涉外结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或国际因素的婚姻,在形成这种法律关系的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是和外国相联系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等引起的纠纷逐年增多,这就给我们的审判带来一个新的课题,即涉外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工作。笔者从我国的审判实践做以浅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离婚适用法律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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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就是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各国一般采取属人法原则来确定父母子女关系的准据法,但具体做法并不一样,主要有如下几种做法: 其一,适用父亲或母亲的本国法 所谓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就是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各国一般采取属人法原则来确定父母子女关系的准据法,但具体做法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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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手续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2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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